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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體論:由“應用”為本,到“精神”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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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教育,是以“奠定人的精神根底”為根本,還是以“實際應用”為根本,這是語文教育的本體論。

五四後尤其近幾十年的語文教育,對此的認識一直是,以“實際應用”為本——或者“惟語言應用”,采取精神虛無主義的態度,無視人的精神存在,或者先語言應用、後精神,應用第一、精神第二——總之“急用為先”。這在本體論上是倒置的。語文教育本體論的實質恰恰相反,立人的精神為本,先精神、後應用,精神第一、應用第二。“新語文”應把這種倒置的本體論顛倒過來。五四後的中國語文教育,基本上是建築在“語言工具論”的“生理學技能”意義上的(頂多觸及“思維”),而不是建築在“語言本體論”的“精神哲學”意義上的;是建築在為社會輸送“人力”的教育觀念背景上的,而不是建築在培養具有完善的自我精神人格的教育觀念背景上的。

語言之於人,首先,是一種精神意義的存在,是人的精神本體賴以存在的憑依;其次,才是一種語言運用技能。或者說,人一旦脫離語言,精神就沒有了存在的處所與憑依,就失去了精神自我。

而人沒有了精神,就不再稱其為人!“語言”與“精神”與“人”,其實是“合二為一”進而“合三為一”!它們共生共長,“言”人,則“神”生,“神”生,則“人”立;“言”失,則“神”亡,“神”亡,則“人”非,它們本就是一體!人區別於其他生物的唯一“本質點”就是,人是一種“精神”的生物,而其他生物均無“精神”,因為它們無“語言”。“語言”的成長即“精神”的成長,“精神”的成長即“人”“自我”的成長,是一回事。嬰兒的“開蒙”是從第一個語詞進入心靈開始的,語詞的進入,首先是精神的啟動、引燃意義,其次才是交際應用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