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教師專業發展內容,學者從不同的角度多有論述。高登(S.Gordon)從自我概念和自我效能、認知發展、教學法發展和道德發展綜述教師個體的發展內容。[1]理澤伍德(K.Leithwood)提出教師的心理和職業發展與教師專業成長有緊密的關係,並提出三個方麵發展的不同階段。[2]陳惠邦認為教師專業知能的內涵至少應該包含教育的方法與技術、教育的理論與原則以及教育的價值與文化理想三個層次。[3]哈格芮烏斯認為知識和技能的發展對教師來說是必要的,但是不夠的;還應該包括道德目的、政治的敏銳性和覺醒意識,以及情感的發展。[4]湯姆普森(M.Thompson)把教師改變從表層改變到深層改變分為三個層次:教學材料和活動的改變,教師實踐行為的改變,教師的價值、信念、情感和倫理的改變。[5]
以上對教師專業發展內容的論述,前兩位是從橫向上的角度提出教師專業發展的不同側麵。其他學者則從縱向的角度提出教師專業發展的不同層麵,不同層麵之間的教師專業發展具有相互作用的關係。而通過不同層麵的互動有利於分析教師專業發展的過程和反思在其中的作用。
在本研究中,將從教師專業發展的縱向維度上,主要從教師行為和教師信念兩個層麵及其之間的互動來研究教師專業發展的過程。教師行為是指教師在教學實踐活動中實際表現出來的各種行為,不管教師的知識是什麽,教師的信念又是什麽,在特定的教學情境中,麵對特定的教學任務和不同的學習者,教師的教學行為及其改變是教師專業發展的主要內容。實際上,教師在知識和信念層麵上所進行的更新與發展,最終的目的是通過教學行為的改變來促進學生的發展。
廣義上講,教師信念是對教育教學的根本看法,是教師所持有的、信以為真的並願意在實踐中持之以恒地踐行的思想觀點。我們通常所說的教育觀、課程觀、教學觀、學習觀等屬於教師信念的範疇。教師信念影響著教師做什麽以及怎樣做。猶如我們了解與判斷一個人的時候,我們最終是根據這個人所持有的價值觀念來判斷他(她)是怎樣的人,即使我們從一些小的細節來看的時候,往往是“以小見大”,會從小的事情推測到其價值觀念與信念的層麵來界定最終的看法,雖然這樣的推測有一定的風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