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福勒關於教師職業生涯階段的劃分
教師發展階段問題的研究,始於20世紀60年代末的美國。福勒(Fuller)在1969年編製了《教師關注問卷》(Teacher Concerns Questionnaire),研究教師關注的事物在其職業發展過程中的更迭。她根據教師關注事物的變化把教師發展分為4個階段:(1)任教前關注(Pre-teaching concerns)階段,職前階段的“教師”隻是想象中的教師,僅關注自己;(2)早期生存關注(Early concerns about survival)階段,實習教師關注的主要是自己的崗位勝任力以及作為一個教師如何“幸存”下來。他們關注對課堂的控製、是否被學生喜歡和他人對自己教學的評價;(3)教學情景關注(Concerns about teaching situations)階段,教師主要關心目前教學情境在教學方法和材料等的限製下,如何正常地完成教學任務以及如何掌握相應的教學技能;(4)關注學生(Concerns about students)階段,教師開始關注他們的學習、社會和情感需要以及如何通過教學更好地影響學生的成績和表現。[1]
(二)伯頓關於教師職業生涯階段的劃分
伯頓(Burden)等[2]對處在不同教學生涯發展階段的教師進行了大樣本、嚴密、有序的訪談研究,提出了教師生涯循環發展理論。伯頓將之分為三個階段:(1)生存階段。在第一年,新教師關於教學活動和環境的知識有限,雖然關注學科教學,但是又感到沒有多少專業見解,缺乏信心,不願意嚐試新的方法。(2)調整階段。教師在入職的第2年至第4年,學到了許多教育教學知識,開始注意學生的複雜性,並學習新的技能以滿足各方麵的需要,而且對待孩子更加開放和真誠,感到更有能力滿足學生的需要,對工作漸漸有了信心。(3)成熟階段。教師在入職的第五年或五年以後,感到能更好地控製教學活動和教學環境,他們能夠以學生為中心,充滿自信和安全感,樂於嚐試新的教學方法,已經有了新的專業見解,能夠處理可能出現的新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