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1世紀,教師從傳統的知識傳授者轉向學習的引領者。隨著教師角色和任務的轉變,教師在被賦予更多專業權力和專業責任的同時,必須努力提高自身專業技能,才能領悟教育理念,跟上教學實踐的變化趨勢,有效發揮學習引領者和決策參與者的作用。
(一)美國教師專業能力
在美國,教師專業能力是教師教育研究和教師專業發展實踐的重要內容。美國擁有一套完整的涵蓋不同職業生涯階段、麵向不同學科和教學層級的教師專業標準體係,這些標準對教師的專業能力結構進行了詳細的描述。美國四大全國性的教師專業標準製定機構如:美國全國教師教育認證委員會(NCATE)、美國州際新教師評估與支持聯合會(INTASC)、美國國家教師專業教學標準委員會(NBPTS)和美國優質教師證書委員會(ABCTE)都對教師專業能力作出了規定。其中,多家專業組織對不同職業生涯階段的教師專業能力的內涵、結構等作出了詳細規定。
表3.5 美國《核心教學示範標準》對教師的專業能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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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英國教師專業能力
英國教師專業能力涉及計劃、教學、評價、學習環境和合作等基本維度。2007年的《教師專業標準》從計劃、教學、評價、監控和反饋、檢查教學和學習、學習環境、團隊協作七個方麵對教師提出了專業能力要求,並針對不同水平的教師提出了相應的能力要求。合格教師必須達到基本要求,更高水平的教師在此基礎上要達到更高的能力水平。比如在評價、監控和反饋能力方麵,合格教師要熟悉、掌握並準確使用各種評價策略並將結果反饋給學生;而優秀教師則要具有高超的技能並將結果提供給更多的利益相關者。《教師專業標準》要求合格教師能夠有效運用各種策略,評估學生的需求並據此製定其學習目標,對學生的進步和發展等及時反饋,指導學生反饋等;而優秀教師則必須具備卓越的評價和評估能力,並能把學習者的成就、進步及時、準確、建設性地反饋給學習者、同事、家長和護理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