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德(Wideen)綜合認為教師專業發展具有五層含義,包括:(1)協助教師改進教學技巧的訓練;(2)學校改革整體活動以促進個人成長最大化,並營造良好氛圍以提高學習效果;(3)一種成人教育,不僅提高教學效果,而且增進教師對其工作和活動的了解;(4)利用最新的教學研究成果,以改進學校教育的一種手段;(5)教師專業發展本身就是目的,在尊重、支持和積極的氛圍中幫助教師個人專業成長。
台灣學者陳美玉認為教師專業發展有四層含義:(1)教師專業發展是指教師專業知識和技能的發展,這是教師發展最基本的條件;(2)教師專業發展是教師的自我了解,即教師通過各種反省能促進個人理念、實踐理論和教學行為等產生有意義的實質性改變;(3)教師任教的環境,教師與同事、行政人員互動關係等的改變都會影響教師的專業發展;(4)教師專業發展是一個連續的過程,由幾個重要的、起決定性作用的發展階段構成。[1]
戴伊(Day)在強調獲得學科知識和教學技能的同時,提出一個更具包容性的定義:“教師專業發展包括直接或間接地讓個體、團體或學校受益,進而提高課堂教育質量的所有自然學習和有意識、有計劃的活動。教師專業發展是一個過程,通過該過程,教師獨自或與他人一起審視、更新和拓展其改進教學道德目的的承諾;在與兒童、年輕人和同事共同度過的教學生涯的每一階段中,教師批判性地獲取和發展好的專業思想、規劃和實踐所需的知識、技能和情緒智力。”[2]該定義揭示了教師專業發展過程的複雜性。
[1] 陳美玉.新任教師專業發展之探討[J].中等教育,1999,50(3):42-45.
[2] Day,Christopher.(1999) Developing Teachers: The Challenge of Lifelong Learning.London:Falmer Press.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