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伊爾認為,“教師專業發展是指在教學職業生涯的每一個階段,教師掌握良好專業實踐所必備的知識與技能的過程”[1]。
佩利(Perry)認為,“專業”一詞有多重含義,“就其中性意義來講,教師專業發展意味著教師個人在專業生活中的成長,包括信心的增強、技能的提高、對所教學科知識的不斷更新、拓寬和深化以及對自己在課堂上為什麽這樣做的原因意識的強化。就其最積極意義來講,教師專業發展包含著更多的內容,它意味著教師已經成長為一個超出技能範圍而有藝術化的表現的人;成為一個把工作提升為專業的人;把專業知識與能力轉化為權威的人”[2]。
富蘭和哈格裏夫斯(Fullan & Hargreaves)認為,教師專業發展既指教師通過在職教師教育或教師培訓而獲得特定方麵的發展,也指教師在目標意識、教學技能和與同事合作能力等方麵的全麵進步。[3]
列波曼(Ann Lieberman)指出:“教師專業發展的概念對過去的在職教育和教師培訓重新做了界定,因為它關注教師對實踐的持續研究本身,把教師看作是一個成人學習者。教師專業發展的概念還把教師看作是一個反思實踐者,一個具有緘默知識基礎的人,一個能夠對自己的價值和與他人的協調實踐關係不斷進行反思和再評價的人。過去的教師培訓和在職教育隻意味著針對個別教師的工作坊,並存有這樣一種假設,即教師有了關於學科內容和如何呈現這些內容的知識就足以將其用於課堂教學。但教師專業發展卻代表了一種更為廣闊的思想,它不僅是教師與學生一起改進其實踐的途徑,而且還意味著在學校創建一種鼓勵和支持教師之間相互學習的合作型文化。”[4]
台灣學者羅清水認為“教師專業發展是教師為提升專業水準與專業表現而經自我抉擇所進行的各項活動與學習的曆程,以期促進專業成長,改進教學效果,提高學習效能”[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