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教師專業發展中的關鍵事件研究

六、元認知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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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認知概念來自認知心理學,是美國認知心理學家在1976年提出來的。雖然元認知的發展隻有短短三十多年的曆史,也缺乏一個被普遍接受的定義,但是,這一概念的影響早已超越了認知心理學領域本身,被越來越廣泛地應用於其他心理學流派和教育學中。弗拉維爾(Flavell)認為元認知是“反映或調節認知活動的任一方麵的知識或認知活動”。它和認知的區別主要表現在活動內容、對象、目的和作用方式四個方麵,具體表現在:(1)認知活動的內容是對認知對象進行某種智力操作,元認知活動的內容則是對認知活動進行調節和監控。(2)認知活動的對象是外在的、具體的事物,元認知的對象是內在的、抽象的認知過程或認知結果等。(3)認知活動的目的是使認知主體取得認知活動的進展,元認知的目的是監測認知活動的進展(即給主體提供有關進展的信息),並間接地促進這種進展。(4)認知活動可以直接使認知主體取得認知活動的進展;而元認知隻能通過對認知活動的調控,間接地使主體的認知活動有所進展。

元認知由元認知知識、元認知體驗和元認知監控等內容組成。元認知知識是有關認知的知識,即人們對什麽因素能影響人的認知活動的過程與結果、這些因素是如何起作用的、它們之間又是怎樣相互作用的等問題的認識。元認知知識包括有關認知主體方麵的知識、有關認知材料和認知任務方麵的知識以及有關認知策略方麵的知識。元認知體驗是伴隨著認知活動的認知體驗或情感體驗,它包括知的體驗,也包括不知的體驗;在內容上可簡單,可複雜。元認知監控是主體在進行認知活動的全過程中,將自己正在進行的認知活動作為意識對象,不斷地對其進行積極、自覺的監視、控製和調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