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對人類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然而,人們對反思概念的理解卻不盡相同。如果把反思理解為反省、內省,反思的曆史則可追溯到我國春秋時期孔子的“吾日三省吾身”和西方的亞裏士多德、柏拉圖。洛克把反思看作是心靈通過對自己的活動及活動方式的關注和反省產生“內部經驗”與知識的途徑。斯賓諾莎(Benedict de Spinoza)把自己的認識論方法稱為“反思的知識”,即“觀念的觀念”,就是對所得的認識結果進行再認識(反思),一種理智向著知識的推進。弗裏德裏奇(Friedrich)把反思看作是一種反複思考的過程、一種思想的自我運動、一種把握事物內在本質的方式。[1]
當代關於反思的思想主要來源於近代教育哲學家杜威。他認為,當人審慎地考察某個觀念的基礎以及在佐證信念的充分性時,“這個過程就被稱作是反思;這個過程本身就具有真正的教育價值”,“對於任何信念或假定性的知識,主動地、持續地、仔細地考量它賴以成立的基礎以及它所傾向的結論,就稱其為反思”。“反思是問題解決的一種特殊形式,它不僅涉及一係列觀念,也包含其結果。它是一個連貫的觀念序列,其排列方式使每個觀察將其後續的觀念作為它決定下的恰當的結果,而且每一個結果又反過來依賴於或指涉它前麵的觀念。”[2]一般說來,反省思維解決的是現實問題,它允許在問題獲得解決之前存在懷疑和困惑。他還提出,反省思維不是能夠被教師簡單運用的一套技術,而是一種比邏輯理性問題的解決更為複雜的過程。反省思維涉及直覺、情緒和**,理性和情緒交織在其中。個體進行反思時,有三種態度是非常重要的:一是開放的頭腦,二是責任感,三是專心致誌。
盡管反思概念由來已久,但人們對教學反思的關注卻是始於肖恩。他首次明確提出“反思性實踐”這個概念,並研究了反思性實踐的操作過程。肖恩認為,反思是指專業者在工作過程中能夠建構或重新建構遇到的問題,並在問題背景下進一步探究問題,因為“問題不會像禮物一樣主動呈現給實踐者,它們必須從複雜、疑惑和不確定性的問題情景中建構出來”,然後再找出解釋或解決問題的方法。由此,他把“反思”和“行為”結合了起來。在此基礎上,他提出了兩個概念:行動中反思和行動後反思。[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