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自我指導學習理論(Self-directed Learning,SDL)的研究可以追溯到1840年。但是直到1960年以後,它才逐漸成為一個主要的研究領域,而且直到20世紀80年代末期,該研究領域都是熱而不精,表現為“概念化程度不高、定義不明確、研究不充分、理解具有嚐試性”[1]。霍利(Houle)、諾爾斯等做了先導性的奠基工作,後續的研究則主要圍繞目的、過程和評價等展開。
霍利是該理論的奠基者。他采用訪談法,根據參與的原因把成人學習者分為三類:(1)目標導向者,主要是為了實現一些最終目標而學習;(2)活動導向者,他們為了交際和友誼而參加學習;(3)學習導向者,以學習本身為目的而學習。這種分類方式對後續研究有很大影響。他的學生諾爾斯和塔福(Tough)等都是在其基礎上展開研究的。
諾爾斯在其專著《自我指導學習》中對自我指導學習作了概念界定,並談到如何通過學習契約來開展學習。諾爾斯將自我指導學習視為一個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個人依靠自己或者他人的幫助,主動診斷自身的學習需求,規劃學習目標,識別學習所需的人力和物力資源,選擇和使用恰當的學習策略,並評價學習結果”[2]。他在成人教育學的第一條假設中也提及自我概念和自我指導的思想。
然而,塔福才是第一位對自我指導學習理論進行了係統研究的學者。他在《成人學習計劃》(The Adult's Learning Projects)一書中把自我指導學習看作一種學習方式並做了全麵的、詳細的闡釋。通過對66個加拿大人的自我學習計劃的研究和敘述,他認為學習普遍存在,是成人生活的一部分;成人學習具有係統性,但是不一定要依賴教師或教室[3]。該理論一經提出,就在成人學習研究領域產生了巨大影響。但是,他們三人的研究還停留在基礎性、先導性和經驗性的狀態,即使是塔福的研究也沒有真正揭示成人自我指導學習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