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世紀90年代後期以來相繼開展的教師教育體係的各項改革中,教師培養模式的改革無疑是一個重要的、非常具有活力的方麵。在基礎教育發展對優質教師資源需要不斷增長的條件下,如何進一步推進教師培養模式的改革並使之更為切合基礎教育對新型教師的需求,將是今後一個時期教師教育改革和發展的重要方麵。
一、教師培養:教師教育改革的關鍵
從20世紀90年代後期以來,由於我國學校教育製度整體改革(特別是高校的合並與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不斷推進,形成於清末民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得到重大改造的師範教育製度發生了前所未有的巨大變化。
沿用了近百年的“師範教育”這個概念逐漸為“教師教育”所取代,話語的變化所反映的是現實變革的巨大需要以及為這種變革所付出的種種努力:對教師職業屬性的重新認識和討論的開展,教師專業化思想的形成,實行多年的由中等師範學校、師範專科學校和高等師範院校構成的三級師範教育體係迅速為由師範專科學校和高等師範院校構成的二級教師教育體係所取代,培養培訓單獨設立的教師教育體製正逐漸消失,部分高等院校對教師培養方式和模式的自發探索以及由教育行政部門、高等院校和社會機構構成的多元化的教師培訓格局的逐步形成等。所有這些都清楚地表明,我國教師教育製度正處於一百年以來空前的重大變革時期。
從整體上看,教師教育製度大體上可以分為三個不同層麵:宏觀的教師教育管理體製(包括與教師和教師教育相關的法律、政策以及一係列相應的標準和規範)、由實施教師培養培訓的不同機構及其相互關係組成的教師教育體製,以及教師培養培訓的具體實施(內容、過程、方式等)。在這三個層麵中,教師培養培訓的具體實施是最為關鍵和基礎性的。教師教育的宏觀管理體製和教師教育體製實際上都是作為教師培養培訓的外在保障條件而存在和發揮功能的。如國家有關教育和教師教育的方針政策,必須貫穿於教師培養和培訓的具體實施過程,才有可能真正得到落實;一切相關的標準如果不在教師培養培訓的過程中得到體現,標準本身就會失去意義;教師教育體製如果不能確保教師培養培訓的質量和效益,這個體製就是無效的。因此,在本質上,不管教師教育製度整體如何改革,向什麽方向改革,最終目的是教師質量的提高,是教師培養培訓水平的提高。教師教育的宏觀管理體製和教師教育體製的改革及其成效體現在教師培養培訓的質量和效能上。這就賦予教師培養培訓模式的改革以重要意義。盡管相對於教師教育的宏觀管理體製和教師教育體製,教師培養培訓過程和模式是較為具體的事物,但它們卻直接決定了教師教育整體改革的成效。因此,應當從戰略的角度審視教師培養培訓領域中的改革(改革的動機、內容、舉措和結果等)。隻有這樣,才能從製度安排上保證為基礎教育源源不斷地輸送合格、優質的師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