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改變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編製城鄉“倒掛”局麵,解決農村中小學“超編缺人”、隻好臨時聘任代課人員等現象,應當重新核定中小學教師編製,實施城鄉統一教師編製。
近年由有關學者牽頭組成的調研組經過調查發現,我國現行的是2001年國務院頒發的《關於製定中小學教職工編製標準的意見》中規定的中小學教師編製標準,其中城市、縣鎮、農村小學師生比分別為1∶19、1∶21和1∶23,初中師生比為1∶13.5、1∶16和1∶18。這一編製標準以壓縮編製和效率優先、城市優先為導向,存在編製標準整體偏緊、城市偏向和城鄉嚴重倒掛的突出缺陷。這一標準,導致我國中小學教師特別是農村教師編製大幅度減少,全國中小學教師編製數量整體壓縮10%左右。城鄉倒掛現象突出,各地編製數量下降和裁減的影響主要集中在農村,加劇了農村中小學教師編製與數量的嚴重不足,造成農村學校運轉和發展的困難,一些規模小的農村學校與教學點甚至由於缺少編製而難以為繼。一些地區多年來縣鄉機關單位無限製進入,人員大量超編。而農村學校則大量缺編,財政一般轉移支付政策隻算地區總的供給基數,在總數超編情況下,財政部門嚴控不能再進教師。據某省2005年底統計,9個人口大縣缺編教師2300人,而8年來除鄉鎮分流人員和複轉軍人進入中小學外,沒有招聘過一名正式教師。初中80~100人以上大班額比比皆是。在這種情況下,廣大農村隻能聘任一些代課人員。不少農村中小學教師一人兼任幾個班級的全部課程,教師長期超負荷工作,不少農村學校無法開設所有課程。
要解決這種城鄉教師編製倒掛問題,該調研組提出,將城鄉倒掛的編製標準轉變為向農村傾斜;適當放寬農村地區特別是貧困、邊遠地區中小學教師的編製配置標準;建議實行“新雙軌製”,城市實行師生比,鄉村實行班師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