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教師教育論

二、內地與香港教師教育的比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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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教育是整個教育事業的基礎,關係到我國教育事業能否健康發展,關係到科教興國和可持續發展戰略能否順利實施。內地和香港的教師教育均有較長的發展曆史,各自的經驗教訓也不少,頗多相互借鑒之處。香港回到祖國懷抱之後,加強內地與香港的教育交流與合作已迫在眉睫。加強對兩地教師教育的比較研究,對於兩地教師教育的改革與發展以及相關教育政策和措施的製定與完善,不僅具有重要的學術價值,而且具有重要的實際意義。以下試就兩地教師教育的發展過程、管理體製、培養模式、課程設置和經費配置等方麵作一初步比較,以便為今後兩地教師教育的改革與發展,提供有益的借鑒與參考。

(一)發展過程的比較

中國古代沒有專門的教育機構對教師予以培養和培訓,隻是到了晚清,隨著新學堂的創辦才得以萌生,並隨著新學製的頒行才得以定型。19世紀末20世紀初以來,內地與香港的教師教育,走過了不同的發展道路。

19世紀末的中國,屢遭外侮,備受侵淩,從鴉片戰爭到甲午海戰,堂堂的天朝大國竟橫遭英軍掠奪、日寇**:香港被割讓,台灣被占領,強鄰環列,豆剖瓜分,悠悠華夏,搖搖陸沉,舉國上下莫不驚呼:中華民族已處危亡之境!有識之士,大夢初醒:要想救亡圖存,必須興學育人。在“師夷製夷”的洋務教育運動中,他們逐漸認識到:“西國人才皆由於學堂”,而“西國學堂必探原於師範”。師範學堂不僅為“教育造端之地”(張之洞語),而且為“群學之基”,“故師範學校立,而群學之基悉定”(梁啟超語)。“故立學校須從小學始,尤須先從師範始”[1](張謇語)。正是在洋務派的輿論呐喊與維新派的實踐籌劃之下,懷胎十月的中國教師教育機構,幾經陣痛,終於在19世紀末呱呱落地。1897年盛宣懷在上海創辦的南洋公學(今上海交大前身)內首設師範院,與次年(1898年)京師大學堂師範齋在北京創立,開中國近代教師教育的先河;1903年,張謇創辦通州師範學堂(今江蘇南通師範學校前身),實發中國私立教師教育之先聲[2]。1904年1月《奏定學堂章程》的頒布,使教師教育在學製上得到認可,為早期教師教育的發展提供了完備的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