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教師教育論

二、教師教育體製改革中存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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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前文所述,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獨立設置的教師教育體製為新中國的教育事業做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但是,隨著我國社會和經濟的快速發展,這一獨立設置的教師教育體製日益顯示出其嚴重的不足和弊端。為此,1999年6月公布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麵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明確提出:“加強和改革教師教育,大力提高師資培養質量。調整師範學校的層次和布局,鼓勵綜合性高等學校和非師範類高等學校參與培養、培訓中小學教師的工作,探索在有條件的綜合性高等學校中試辦師範學院”。2001年5月,國務院頒布的《關於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第28條也規定:“完善以現有師範院校為主體,其他高等學校共同參與、培養培訓相銜接的開放的教師教育體係。”國家“十五”教育事業計劃提出,在“十五”期間,要按照基礎教育事業發展目標,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確定合理的師範院校培養規模、結構,初步形成以現有師範院校為主體,其他高等學校共同參與,培養培訓相銜接,體現終身教育思想的開放的教師教育體係。所有這些都表明,一元封閉的、獨立設置的教師教育體製正在被打破,多元開放的教師教育體製正在逐步形成。

但在教師教育體製改革過程中,也帶來一些問題。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一)合並升格後的“綜合性大學”舉辦師範教育[1]的目標與定位問題

《全國教育事業第十個五年計劃》明確提出了基礎教育改革對師資的各項要求。到2005年,大中城市和經濟發達地區,新補充的小學教師中具有專科學曆者、新補充的初中教師中具有本科學曆者均力爭達到80%以上;高中教師具有研究生學曆者達到一定的比例。已實現“兩基”的農村地區,新補充的小學教師具有專科以上學曆者、新補充的初中教師具有本科以上學曆者均力爭達到50%左右。到2010年,使小學教師實現專科化,初中教師實現本科化,高中教師中的一部分教師接受研究生教育。在不考慮師資需求的情況下,就應該使培養小學教師的中師升格為本科,使培養初中教師的師專升格為高師本科。但國家同時嚴格控製中師升格為師專,特別是嚴格控製師專升格為高師本科,鼓勵中心城市舉辦的師專積極創造條件升格為綜合性高等學院。這就帶來一個難以克服的矛盾,現有中師、師專培養的畢業生不符合國家提出的中小學教師學曆標準,中師、師專升格又遇到政策上的限製,唯一的辦法就是按照國家的政策導向,師範院校通過非師範化改造來達到升格的目標。這就是說,國家在利用行政的強製力推動中師和師專加快轉型的進程,由師範教育向非師範教育轉變。1995年,全國有師範院校1133所,其中中等師範897所,高等師範236所;1999年下降到1042所,其中中等師範815所,高等師範227所;2001年又下降到780所,其中中等師範570所,高等師範210所。到2003年,師範專科學校已減少到80所;中等師範學校減少到317所。與此同時,與1997年相比,作為教師培養培訓主要資源的教育學院229所減少到103所;教師進修學校由2142所減少到1703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