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合作學習教學策略

一、協同教學(Team Teaching)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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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同教學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教師及教學助理人員,以一種專業的關係組成教學團隊,彼此分工合作,共同策劃和執行某一單元、某一領域或主題教學活動的一種教學形式。

(一)基本要義

一般認為,協同教學正式成為一種計劃性的教育形式始於20世紀30年代的“八年研究”(eight-year study)。杜威在芝加哥大學的實驗學校創立了合作性的教學團隊,他相信教師一起工作可以為學生提供更豐富的教學環境。[2]雖然“八年研究”取得了豐碩的成果,但卻鮮有後續研究再去探討教學團隊的議題。

對於協同教學最簡單、最具普遍性與共同性的特征而言,可以意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教學有關人員,一起共同合作完成教學有關事務的曆程。”[3]在這個共同特征的基礎上,協同教學的主要內涵包括以下幾點。

第一,協同教學的基本精神在於合作。

第二,協同教學的合作成員包括了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教學有關人員。

第三,協同教學的合作事項為教學有關的事務,其範圍包括部分或整個課程教學的計劃與實施的曆程,例如,擬訂計劃、統整內容、教學實施或進行評鑒等。

在協同教學中,合作團隊的教師共同計劃、共同講授既定的課程內容,授課要盡可能深入且簡要。在不同時間段,可能某個教師對具體的授課形式和課程的某一部分負主要責任。協同教學的本義在於教學者之間的合作,而由於“合作”本身包含程度、範圍及成員組成等可變項,因此,協同教學具有多種可能的排列組合方式,諸如單科協同、科際協同、多科協同、主題協同、跨年級協同、跨校協同與循環協同等。

協同教學主要采用以下幾種形式。

形式1:將學生分成兩個異質小組,兩個教師用相似或不同的技巧講授同樣的內容或概念,學生以更小的班額學習,更具個別化,更具針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