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互助預習法相類似的是,采用互助複習法大都需要占用課外時間(複習課除外),都需要取得家長的支持。又加上預習和複習是兩個相輔相成、不能完全區分的階段,教師可以考慮互助預習小組和互助複習小組的一致,這樣有利於小組的鞏固,而且可以同時布置預習和複習任務(總複習階段除外)。
與互助預習法和互助學習法的不同在於,在測驗評估階段,教師設置了獎勵分。獎勵分要在全組成員均達到標準分之後才能獲得。它的優點在於:①保證責任到人。它要求全組內的每個人都要努力,但最後的評估主要基於個人的表現。②保證積極互賴。獎勵分並不是個人努力的結果,它要求全組成員密切協作,共同達到一定的標準之後才能享有。③避免打擊成績好的學生。雖然這種評估方式要求組員之間相互合作,並且這種合作也會影響到個人的成績,但是並不會改變個人成績在評分中的絕對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