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傳統的“單兵作戰”預習法相比,互助預習法的不同在於“互助”。首先,在教師的指導下,學生們組成互助小組。然後,教師將預習的任務分配給小組,並通過積極的目標互賴和獎勵互賴激發每一位小組成員的預習積極性,促進小組成員在預習過程中相互幫助、督促、監督。這樣就改變了傳統的預習法因缺乏有效的監督而造成的有名無實的現象,而且互助預習法能通過“互助”提高預習的效果、改進預習的方法、提高交往和合作能力。
一般來講,互助預習法的實施包括小組組建、預習任務、預習結果及評估這三個基本要素。
(一)小組組建
一般情況下,教師給學生分組。分組時,小組規模不宜過大,一般為2~4人。適中的規模既可以保證學生的充分互動,又不致給管理帶來很多問題。教師還需要充分考慮到學生在學業成績、人際交往等方麵的異質性,盡量能夠優、中、差生協調組合。因預習一般在課下完成,甚至大多需要占用校外時間,所以教師分組時可以考慮學生的校外學習地點的情況,如把家距離近的或者放學後在一個小飯桌學習的分在一組。
(二)預習任務
任務的設計者主要是教師。教師應選擇便於和需要小組合作學習的問題和任務,任務的內容基本與將要講授的教材中的某一章節相一致。並且教師製定的學習任務要具體、可行,便於小組執行操作。此外,教師需要明確預習的任務主要不是完全掌握將要教授的內容,而是初步理解新教材的基本問題和思路,複習、鞏固和補習有關的舊概念、舊知識,找出新教材中自己不理解的問題(作為聽課的重點)。
(三)預習結果及評估
每個人的學習結果是獨立中帶有互賴的,也就是說手段、目標均有不同程度的合作。基於學習結果是互賴的,因此對學習結果的評估也包括個人和小組的。但主要以個人為主,包括個人測驗、個人計分。學習動機主要是來自於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