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員合作學習的概念最早見諸“合作教學論”[1]。合作教學論是我國學者在借鑒國外有關合作教學的基本理念的基礎上,在合作教學研究與實驗的過程中逐步形成的。與生生合作學習、師生合作學習、師師合作學習相比而言,全員合作學習的首要特點在於全員參與。如果說蘇聯的合作教育學所涉及的主要是師生之間的互動合作,美國的合作學習所涉及的主要是生生之間的合作互動的話,我國的合作教學論所涉及的則是教學各動態因素之間的立體互動合作。具體言之,蘇聯的合作教育學主要強調的是師生合作,它主要是一種縱麵上的人際互動合作,出發點是教師中心主義;歐美等國的合作學習理論強調的主要是生生之間的互動合作,出發點基本上是學生中心主義的,它主要是一種橫麵上的人際互動合作;合作教學論認為,整個教學係統中的動態因素是教學活動不可或缺的人力資源,強調所有動態因素之間的互動合作。[2]
在此基礎上,我們認為全員合作學習是一種多維立體的動態合作體係,它強調在充分協調並激活學校整體課程資源的基礎上,促進包括校長在內的教學行政人員、各學科教師以及學生之間的全員性合作。也就是說,全員合作學習是對學校整體課程資源的有效整合。這種課程資源既有動態的,也有靜態的;既包括顯性的,也包括隱性的。其中,生生合作、師生合作、師師合作是全員合作學習的構成要素,他們依據不同的教學目標、教學內容等方麵的不同而呈現出不同的作用力度。從外顯來看,生生合作學習、師生合作學習、師師合作學習又是全員合作學習在特定的教學情境中,依據不同的教學需要而表現出來的具體形式。由此,在課堂信息交流網絡上便體現出縱橫交錯的多維立體特征,即合作形式的有機應變特征。從活動取向上看,全員合作學習既不是教師中心主義的,也不是學生中心主義的,而是力圖求其均衡的一種較為有效和實際的教學理論。從本質上講,全員合作學習才是理想的合作學習,也是合作學習的最高追求。當然,全員合作學習需要學校合作文化的關照,同時,學校合作文化又是在全員合作過程中逐漸形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