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國內合作學習研究概述
合作學習是一種古老的教育觀念和實踐。
我國古代第一部詩歌總集《詩經·衛風》中曾有這樣的論述:“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摩。”意思是說學習要注意相互商討、相互砥礪、相互觀摩、共同提高。雖然《詩經·衛風》不是教育方麵的論著,但上述言論卻蘊含著合作學習的某些理念。
早在兩千多年前,我國儒家大師在教育實踐中就已重視合作並將其運用於教學情境之中。教育中合作的觀念與實踐最早可上溯至教育名著《學記》一書。《學記》中言:“獨學而無友,則孤陋而寡聞。”此一論述旨在倡導學習者在學習過程中要互相切磋,彼此交流學習經驗,以增加學習效率。《學記》把“敬業樂群”“親師”“取友”作為對學生的重要要求並納入私學製度之中,值得關注。所謂“樂群”,主要是指學習者能與同伴保持良好的交往關係,從某種意義上講也就是要求學習者要有合作精神和合作技能。《學記》還提出了“預、時、孫、摩”的教學原則,其中“摩”就是要求學習者之間要相互觀摩、相互切磋、取長補短;認為師生朋友之間互相啟發可以補偏救弊、揚長避短、開闊視野、增長見識。
儒學大師孔子也十分重視教學中人與人之間交往的重要意義和積極作用。他主張“樂多賢友”“友其士之仁者”,[1]並提出“三人行,必有我師焉。擇其善者而從之,其不善者而改之”。[2]孔子特別強調師生之間的雙向溝通,在這種溝通中,教師運用語言的原則在於啟發學生思考。他精辟地表達了啟發式的教學原則,“不憤不啟,不誹不發,舉一隅而不以三隅反者,則不複也”。[3]
到了封建社會,政治、經濟和文化的發展,對學校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促使在奴隸社會末期即已出現的私學,有了很大的發展。私學教育一直都采用“高業弟子轉相傳授”的教學方法,即讓弟子們相互學習、相互幫助。在我國的書院教學中更是大力倡導同學間的研究切磋之風。據記載,宋代胡瑗所創立的蘇湖教法中,根據學生的才能愛好等,將學生分類教學,形成了“分齋教學”的教學製度。當時在蘇湖和太學教學時,從學者達數千人,實行個別教學已無法滿足需要,因而“使之以類群居,相與講習”,以學生自學研討為主,教師加以指導輔導,“亦時召之,使論其所學,為其定理”;或教師提出問題或題目,讓學生根據自學所得加以回答,教師給予肯定或否定的評價;或就當時一個現實問題,讓學生在自學和相互研討的基礎上予以解決。毛禮銳教授主編的《中國教育通史》稱胡瑗的這種教學法“正是後來的自學輔導法的雛形”。[4]我們也可將之視為比較簡單的小組合作教學的早期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