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合作學習的形式千差萬別,但是我們仍可以根據以下六個特征對它們進行分類。
(一)小組目標(group goals)
大多數的合作學習法都運用著某種形式的小組目標。在學生小組成績分工法中,小組目標就是給予那些達到預定標準的小組以認可(如證書、獎勵等);在約翰遜的方法中,經常運用的就是小組的等次。
(二)個人責任(individual accountablity)
個人責任通常可以通過兩個途徑來達成。一個途徑是以個人測驗分數或其他評價分數的總和或平均分來作為小組分數,如學生小組學習法就是如此。另一個途徑就是通過任務分工,由此使每個學生就小組任務中的一個部分承擔獨立的責任。
(三)成功的均等機會(equal opportunities for success)
學生小組學習法的一個特色就是運用了一些確保所有學生有著均等的機會對小組做出貢獻的計分方法。這些計分方法包括運用提高分(STAD)、公平競爭(TGT)或使學習任務適合個人成績水平(TAI&CRIC)等。
(四)小組競爭(team competition)
STAD和TGT的早期研究曾把小組間的競爭作為激勵學生們在組內進行合作的手段,簡言之,就是組內合作,組間競爭。
(五)任務專門化(task specializition)
切塊拚接法、小組調查法以及其他運用任務分工的方法,一個關鍵的要素就是把獨立的子任務分給每個小組成員。
(六)適應個人需要(adaptation to individual needs)
大多數的合作學習法所使用的都是集體定速的教學,但有兩個方法例外,那就是TAI和CIRC,它們是適應學生的個人需要的教學方法。
表1-1總結了得到廣泛研究的合作學習方法和傳統小組作業法的基本特征。
表1-1 主要合作學習法的分類
續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