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小組學習法是約翰·霍普金斯大學開發與研究出來的合作學習方法。在所有實用的合作學習方法的研究中,有一半以上涉及學生小組學習法。
所有的合作學習法共享這樣一個概念:學生們一起學習,既要為別人的學習負責,又要為自己的學習負責。這有點像我們所講的“人人為我,我為人人”。除了合作活動的觀念之外,學生小組學習法還強調運用小組目標(group goals)和小組成功(group success),這種成功隻有在小組所有成員都學會所教的目標時才能獲得。這就是說,在學生小組學習中,學生的任務不是以一個小組的形式去做(do)某些事,而是去學會(learn)某些事。
對於學生小組學習法來說,有三個概念十分重要。它們是:小組獎勵(team reward)、個人責任(individual accountability)和成功的均等機會(equal opportunities for success)。在這些方法中,如果小組達到了預定的標準,那麽小組就可以得到認可或得到其他形式的小組獎勵;個人責任是指小組的成功取決於所有組員個人的學習。這便把小組成員活動的焦點集中到互教互助上來了,由此可以保證小組中的每個成員對測驗或其他形式的評估活動有良好的準備。成功的均等機會是指學生通過提高自己的成績來對他們的小組做出貢獻,這種學習是標準參照性的(與自己過去的學業成績比),而不是常模參照性的。這就保證了學習上快、中、慢的學生都能盡己所能,而且,所有組員的貢獻都會受到重視。
關於合作學習法的研究業已表明,小組獎勵和個人責任對於學生獲得基本技能和知識十分重要。僅僅告訴學生在一起學習是不夠的,必須有理由使他們嚴肅地看待他人的學習成績。研究還表明,如果學生們是因為比過去做得好而受到獎勵,並非將他們的成績與別人的成績相比較而受到獎勵,那麽學生會有更強的動機去取得成績。因為對學生來說,通過進步而獲得獎勵,既不太難,又不太易。而要通過成功去得到獎勵,情況就大不相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