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不清是哪一次了,一位教授在會上說,他的老師曾經告訴他,世上有四種老師:第一種是講課能深入淺出,很深奧的道理他能講得淺顯易懂,很受學生歡迎,這是最好的老師;第二種是深入深出,這樣的老師很有學問,但缺乏好的教學方法,不能把深奧的學問講得淺顯易懂,學生學習起來就費點勁,這也是個好老師;第三種是淺入淺出,這樣的老師本身學問不深,但卻實事求是,把自己懂得的東西講出來,這也能基本保證質量,也算是個好老師;最糟糕的是第四種老師,淺入深出,本身並無多大學問,卻裝腔作勢,把本來很淺近的道理講得玄而又玄,讓人聽不懂。那位教授說,我聽了老師這樣分析,一直銘記在心,告誡自己,切不可做第四種老師。
我聽了也深受啟發。雖然世上第四種老師並不多,但當今教學中確有這種淺入深出的傾向,把簡單的問題講得很複雜。拿語文教學來講吧,我們小時候學習語文,無非是閱讀、理解、背誦三條。首先老師幫你把古文圈點下來,作些解釋,把意思讀懂,然後老師指定應該背誦的段落,朗讀背誦。遇到白話文,則是了解文中的思想,體會作者描寫的情境及其思想感情。可是現在中小學的語文教學卻是複雜多了。要認識字詞句的結構和語法,要分析每段的段落大意,又要概括全篇文章的中心思想,又要……說不完的要求,把學生的腦子攪得暈頭轉向,結果卻連最簡單的文章也不會寫。語文教學中的許多文章都是文藝作品,是作者麵對此情此景有感而發的,有些內容隻能意會,不能言傳。許多思想感情是解釋不清楚的,隻能細細地去體會它,不能描述它。你硬要概括什麽段落大意、中心思想,隻能是畫蛇添足,起不了真正理解文章的作用。而且即使能夠概括,也不能有統一的結論,隻能因人而異,不能千篇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