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中記載著一個故事,陳司敗用兩難推理發問孔子:魯昭公知禮嗎?因為昭公娶了吳國的一位女子,吳、魯同姓,按周禮規定同姓不能通婚;同時周禮又規定,臣要為君諱過。這樣,不管孔子答知禮還是不知禮,都違背周禮。孔子當時答曰:“知禮。”孔子走後,陳司敗便以“君子不黨”的周禮原則,責備孔子為魯昭公諱過。孔子的學生巫馬期聽到後轉告孔子。孔子承認自己的錯誤,而且說“丘也幸,苟有過,人必知之”。可見我國古時候師生關係是比較平等的,比較民主的。
什麽時候出現了“師道尊嚴”並形成傳統?考究起來,大致在封建社會確立以後,荀子在提倡尊師的同時,就把師生關係與君臣關係相比擬,認為教師要和君主一樣有無上權威,學生要無條件服從教師。《學記》在論及教師的作用時,認為教師的任務在於教人“為君”,管理國家,統治人民。文中說:“能為師然後能為長,能為長然後能為君。”把“為師”當作“為長”“為君”的前提,反映了當時政教合一、官師不分的狀況。《學記》還把“師”和“道”緊密聯係起來,強調“師嚴然後道尊”。因為“師”是“道”的傳播者,隻有尊師,才能達到傳道的目的。這裏的“道”,當然就是封建社會的政治和道德規範。可見《學記》提出“師道尊嚴”的主張,也是強化封建政治的必然。到了漢代,由於封建統治的不斷強化,“師道尊嚴”的思想也不斷加強。特別是董仲舒主張“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以後,“師道尊嚴”變成唯儒家經典的傳誦為準繩。漢代封建統治的官方儒學的核心是三綱五常,負有強化君父統治的職能。為了確保師師相傳的經說不致“走樣”,促成政治思想的高度統一,統治者規定傳授經書必須信守師法和家法。所謂師法,是指傳經時以漢初立為博士的經師的經說為準繩;所謂家法,是指後來大師的弟子們在傳經時,又有所發展,形成一家之言。朝廷對信守師法和家法的要求很嚴格:“師之所傳,弟之所授,一字毋敢出入,背師說即不用。”可見中國封建社會強調“師道尊嚴”的目的是鞏固封建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