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顧明遠文集.第九卷:雜草集 野花集

從“某正廳”說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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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美國的一位學生告訴我一個故事:有一次他接待中國內地的一個代表團,團長是某某副廳長,但名片上在他的名字的後麵括弧中寫著“正廳”二字,表示他雖是副廳長,但享受著正廳級的待遇。在會見客人時,有一位台灣學者就稱呼他為“某正廳”,讓別人聽了莫名其妙。原來,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知識分子中每個人除了名字外,還要起一個號或字,一般朋友來往,不能直呼其名,隻能呼他的號或字。例如,毛澤東,字潤之。他的老師和朋友都稱他為潤之,而不稱他為澤東。在美國,台灣朋友按照舊習慣,以為那位副廳長字正廳,所以稱他為“某正廳”。實際上鬧了一個大笑話。無獨有偶,有一位某地方的大學校長要訪美,當地一所大學校長給他發了邀請信。但他不滿意,認為他雖是地方大學的校長,但是享受副省級的待遇,因此要求美方州長發邀請信他才能接受。當然,對方並不買你副省級的賬,訪問隻好告吹。這種事在國內更多,名片總要印上是什麽級別,以示自己的身份和地位。

這些現象說明什麽呢?說明我國社會還是一個官本位的社會,還不是一個現代化的民主社會。在現代化的民主社會,人人是平等的,沒有高低貴賤之分,因此用不著表明自己是什麽身份。在當今中國,為什麽要處處表明自己的身份呢?因為不同的身份有不同的價值,可以享受不同的待遇。接待方也很看重對方的身份,因為不同的身份可以給他們帶來不同的好處。如果是中央某某部掌握著經費的大員來,當然要認真接待,即使是小小的一位處長,也不能怠慢,因為說不定他的一句話影響到本地的一個大項目。原來,身份與權力相關,與利益相關。

中國講究身份等級與我國的傳統文化有關。為什麽這樣說?且聽一位封建文化的衛道者的一席話。中國清末民初有一位學者,名叫辜鴻銘(1857—1928),人稱“文化怪傑”。他長期住在歐洲,精通數國文字,他寫了一本具有世界影響的書,名曰《中國人的精神》,原名《春秋大義》或《原華》,是用英文寫成的,曾被譯成法、德、日多種文字,1996年才被譯為中文。他認為,中國孔子創造儒教,不同於歐洲的宗教。歐洲的宗教是教導人們做一個善良的(個)人,儒學則教導人們做一個善良的公民。他說:“儒教則認為人生的主要目的,是做一個孝順的兒子和善良的公民。”他解釋說,孔子教導人們,人類社會的所有關係中,除了利害這個基本動機外,還有更高尚的行為,這就是“責任”。為了給這種責任找一個基礎,孔子提出了“名分”,所謂“名分大義”。中國人曆來教育人們要“安分守己”。原來講身份、講等級就是從這個“名分大義”而來的。中國人每個人都有一個身份,它規範著每個人的行為。做了與身份不符的行為,就會被視為大逆不道。辜鴻銘把它稱之為“責任”,但這種責任不是“國家興亡,匹夫有責”的責任,而是盡你的“名分”內的責任,超過了“名分”的事,就是越規,就是不盡責任。他說這種“責任”是“利害這個基本動機”之外的。但實際上如何能跳出這“利害”二字?封建社會講究名分,不就是為了維護封建地主的利害?今天講究身份也就是講究名分,不也是為了一己的利害?所以這種“名分大義”實是當今官本位的文化基礎。這種傳統文化的價值觀根深蒂固地紮根於中國人的思想深處,所以至今還有廣泛的市場,而且越演越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