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大家都熟悉的文學家、思想家,但都沒有稱他為教育家。其實魯迅一生從事的社會職業都在教育部門。1909年8月,魯迅從日本回國後就在杭州浙江兩級師範學校任教,擔任優級的生理學和初級的化學教員。他1910年回到紹興,應紹興府中學堂之聘,教“天物之學”,即生物學課程。辛亥革命後,他擔任紹興師範學校校長。1912年2月他應教育總長蔡元培之邀到南京在中華民國臨時政府教育部任部員,5月隨教育部北遷,任北洋政府教育部部員、僉事、社會教育司第一科科長,直至1926年離京。在此期間,魯迅曾在北京大學、北京高等師範學校、高等女子師範學校(1923年兩校合並為北京師範大學)、世界語專門學校、集成國際語言學校、黎明中學、大中公學、中國大學等學校授課。1926年8月魯迅到達廈門,任廈門大學文科教授兼國學院研究教授,半年以後到廣州,任中山大學教務處主任兼中文係主任,並開設中國文學史、中國小說史略、文藝論等課程,直到1927年4月離開廣州到上海。生命的最後10年魯迅才沒在教育部門,專門從事寫作。可見,魯迅一生工作的27年中,有17年是在教育部門和學校教書,教育工作是他唯一從事過的社會職業,而且他對教育有精辟的見解。所以說,魯迅是實實在在的教育家。
魯迅一生寫作和譯作共數百萬字,雖然沒有專門的教育著作,但許多文章都講到教育問題,他的文章大多是為了關心兒童、教育青年、指導青年,正如他自己所說的,為了培養青年,“耗去生命不少”。[2]他本來在日本學醫,原想將來回國後解除病人的疾苦,以醫學拯救祖國。但是他在學校裏受到有狹隘民族主義思想的日本同學的歧視,特別是在一次觀看日俄戰爭影片時,看到一名中國人被斬首示眾,而圍觀的中國人卻精神麻木,他受到很大刺激,苦思數月,得出結論:“我便覺得醫學並非一件要緊事,凡是愚弱的國民,即使體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壯,也隻能做毫無意義的示眾的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為不幸的。所以我們的第一要著,是在改變他們的精神,而善於改變精神的是,我那時以為當然要推文藝,於是想提倡文藝運動了。”[3]通過文藝改變國民的精神,不就是文藝的教育功能嗎?這不就是教育嗎?當然這是大教育,不隻是狹窄的學校教育。魯迅的許多文章中,甚至隻言片語中,都滲透了教育的思想,涉及家庭教育、社會教育、學校教育多個方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