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製”是“學校教育製度”的簡稱,也稱“學校係統”,是一個國家各級各類學校的體係。它規定各級各類學校的性質、任務、入學條件、學習年限,以及它們之間的銜接和關係。學製的製定對國家教育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一、我國學製的沿革
我國現行學校製度是1951年製定的,但從中小學校製度來講,基本上沿用1922年的舊學製,至今已有90多年的曆史,1951年頒布的學製至今也已過了60多年。雖然中間經過幾次變動,但基本上沒有什麽變化。
新中國成立之初,我國的學校製度實際上存在兩個係統:一個是老解放區的學校係統,另一個是新解放區經過初步改造的舊學校係統。隨著國民經濟的恢複發展和一係列重大社會改革運動的進行,舊的教育製度和學校係統越來越不適應。為了適應新形勢的要求,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於1951年10月1日頒布了《關於改革學製的決定》。該決定指出:我國原有學製有許多缺點,其中最重要的是工人、農民的幹部學校、各種補習學校和訓練班在學校係統中沒有應有的地位;初等學校修業六年並分為初、高兩級的辦法,使廣大勞動人民子女難以受到完全的初等教育;技術學校沒有一定的製度,不能適應培養國家建設人才的要求。[47]
新學製分兩個係統:一個是正規學校係統,另一個是成人業餘學校係統。正規學校係統分為幼兒教育(幼兒園招收3~7歲兒童)、初等教育(修業年限5年,實行一貫製,招收7歲兒童)、中等教育[包括中學(修業6年,分初、高兩級)、工農速成中學、中等專業學校]、高等教育(包括大學、專門學院和研究部)。成人業餘學校係統分為青年和成人初等學校、業餘中學。另有各種政治學校和政治訓練班。
新學製反映了當時的教育方針,有以下一些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