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漢語和外國各種語係有很大的不同。但是,國外語言教學的理論對於我們改進語文教學是有許多可以借鑒的地方的,下麵簡要介紹一下近幾十年來國外語言教學,主要是指英語作為外國語教學的一些理論發展情況。
英語教學中曆來有兩派意見:一派主張以閱讀教學為核心;另一派主張以閱讀為輔助手段。
20世紀二三十年代,“閱讀中心教學法”盛行。閱讀課成了“教學唯一的或基本的手段”,語法、口語、翻譯、寫作等教學活動都圍繞著閱讀課文進行。
20世紀40年代,出於戰爭的需要,在美國興起一種新的學派。它以布盧姆菲爾德的結構主義語言學和斯金納的行為主義心理學為基礎,主張“聽說領先”,閱讀隻能作為輔助手段。這一派認為,語言學習的程序是先聽,再說,然後讀,最後才是寫。
這種“口語法”在英語教學中流行了20多年。但從20世紀60年代起,“口語法”受到語言學、心理學界的嚴厲批評和責難,他們指出,“能流利地背誦一個論斷(靈敏度強)不等於理解這個論斷”“語言不能同與之凝結在一起的文化截然分開”。在這種思想影響下,很多學者和教師又開始注意閱讀教學和研究。
對於閱讀,不同的學派也有不同的意見。20世紀40年代,結構主義語言學派認為,文字是口語的符號,閱讀隻是識別和領會這些符號的程序,它本質上不是一種與語言相關聯的聽說行為。
另一派反對把閱讀狹隘地看作識字和理解的程序,主張閱讀是“一種識字、悟意、聯想、結合四位一體的複雜活動”。但也有人認為前兩項“識字”與“悟意”是閱讀的要素,至於後兩項“聯想”與“結合”則是語言的應用問題,已超出閱讀的範疇。
近年國外有一種流行的說法:閱讀是領會書麵語言意義,從中獲取思想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