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以下簡稱《教育規劃綱要》)第2條“工作方針”提出:“關心每個學生,促進每個學生主動地、生動活潑地發展,尊重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為每個學生提供適合的教育。”第32條提出:“創新人才培養模式。適應國家和社會發展需要,遵循教育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創新教育教學方法,探索多種培養方式,形成各類人才輩出、拔尖創新人才不斷湧現的局麵。”《教育規劃綱要》中還多處提到要因材施教,把全麵發展與個性發展統一起來,這就為個性化教育提供了政策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