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七大的基本精神是:促進社會和諧,奪取全麵建設小康社會的新勝利。建設和諧社會,教育是基礎。胡錦濤同誌在十七大的報告中說:“教育是民族振興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會公平的重要基礎。”當今,教育公平問題受到我國社會的極大關注,這是因為我國教育發展極不平衡,存在著東西部差距、城鄉差距、學校之間的差距。這裏有曆史的原因:一個國家在教育資源極度貧乏的時候,隻能集中資源辦好一批學校,以便快出人才。這也是以前教育發展不平衡以及20世紀80年代初重點學校出現的緣由。時至今日,我國經濟有了很大的增長,教育資源也比以前更加充足,國家已有財力支撐教育的平衡發展,因而教育公平問題就提上了議事日程。
促進教育公平,需要對教育公平有一個認識。教育公平有三層內容:一是入學機會公平,二是教育過程公平,三是教育結果公平。實現教育公平,不僅提供入學機會的公平,在辦學條件上也要均衡配置教育資源,還應該特別支持弱勢群體子女的教育,這也可以說是對他們的一種補償。因為長期以來他們缺乏受教育的機會,因此,隻有對他們特別予以照顧,教育資源向他們傾斜,才能補償過去的不足,使他們跟上一般的水平。我國高等學校對少數民族子女降分錄取,就是對弱勢群體的一種政策傾斜。當前要特別關注進城農民工子女的教育和農村留守兒童的教育。許多地方很重視這個問題,這次我在成都參觀了金牛區一所農民工子女學校,叫行知小學,辦得很好,與城市小學沒有兩樣。當地教育部門比較有遠見,教育局長說,這些農民工子女將來大多數都會留在城市,變成我們的市民,我們現在不去教育他們,將來就會成為城市裏的社會問題,因此,還是應該及早讓他們受教育。但是許多地方領導不這麽想,他們總計算著經費問題,認為城市教育投入隻包括有戶籍的市民子女,不包括農民工子女,隻算經濟賬,不算社會賬。其實農民工為你的城市增加財富,增加稅收,為什麽不能享受城市的教育?有些同誌提出發教育券,由農村孩子帶著教育券到城裏上學。這樣就減少了農村教育的經費,使農村教育更困難。同時,“農民工”的提法也不確切,他本來已經離開土地,成為城市裏的工人,也就是實質上的市民,隻不過沒有戶籍而已。既然是城市市民,他們的子女理應受到與城市市民子女同樣的教育。當然,現實中也有一些困難,如農民工往往有多個子女,他們都到城市上學,城市負擔有困難。但孩子是我們的未來,總要設法讓他們受到教育,因此要允許社會力量參與辦學,當地政府給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