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什麽?問這樣的問題似乎有點可笑。但是,即使是教育理論界,對什麽是教育也是眾說紛紜,至今沒有統一的定義。
先從被大家稱為“教育學之父”的誇美紐斯說起。誇美紐斯認為,人人俱有知識、德行和虔信的種子,但這種子卻不能自發地生長,需要憑借教育的力量,“隻有受過恰當的教育之後,人才能成為一個人”。[2]他沒有給教育直接下定義,但很明顯,上麵的話是對教育的一種解釋。這裏麵包含著宗教的影響,他認為人的天賦是上帝創造的,知識、德行和虔信三個種子是“自然存在我們的身上”,教育則使這些種子發芽生長。他的學說可以稱為“生長說”。
英國教育家洛克則主張“人心沒有天賦的原則”,“人心是白紙”,通過教育能使兒童掌握知識和德行。是謂“白板說”。
法國教育家盧梭則提倡“自然教育”,教育的任務是使兒童從社會因襲的束縛中解放出來,“歸於自然”,培養自然的人、自由的人。
德國教育家赫爾巴特提出了作為獨立的一門科學的教育學的理論體係。他說:“教育學作為一門科學,是以實踐哲學和心理學為基礎的。前者說明教育的目的;後者說明教育的途徑、手段與障礙。”[3]他的教育目的就是“德行”,同時“通過教學來進行教育”。因此他認為,不存在“無教學的教育”和“無教育的教學”。[4]
俄國教育家烏申斯基則把教育分為廣義和狹義兩種:狹義的教育中,學校、負實際責任的教育者和教師是教育者;廣義的教育是無意識的教育,大自然、家庭、社會、人民及其宗教和語言都是教育者。他認為:“完善的教育可能使人類的身體的、智力的和道德的力量得到廣泛的發揮。”[5]
美國教育家杜威從實用主義經驗論出發,主張“教育即生長”。他給教育下過一個定義:“教育就是經驗的改造或改組。這種改造或改組,既能增加經驗的意義,又能提高指導後來經驗進程的能力。”[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