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科學地、準確地表述教育方針,首先要弄清什麽是教育方針,它包含哪些內容。教育方針是國家為了發展教育事業而製定的比較宏觀的、具有戰略高度的總政策,或者叫總的指導思想。其內涵包括:教育在社會發展中的地位、教育目的、培養目標和途徑,以及發展的戰略等。
教育方針與教育規律不同。教育方針是國家製定的,而教育規律是客觀存在的。但是,教育方針必須是符合客觀規律的,才是科學的,才能夠得以實現,教育事業才能得到發展,否則教育事業會受到損失。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們對教育規律是逐步認識的,因此對教育方針的表述也日趨全麵。現在有人說,我國的教育方針表述不一致,有所謂“一、二、三、四、五”之稱,即:一個勞動者,兩個必須,三個麵向,四有人才,五育並重。但我認為,基本思想是一致的,說明我們對教育規律的認識越來越深刻,越來越提高,對教育的社會功能的認識也越來越全麵,這是一種好現象。問題是我們還沒有把這些新的認識歸納起來,成為統一的教育方針的表述。今天來討論這個問題,有積極意義,可以通過討論統一認識,形成比較一致的看法,促進教育的發展和改革。
教育方針的製定還要根據國情,具有針對性、時效性(時代性)和階段性。毛澤東同誌在1957年提出的“我們的教育方針,應該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體育幾方麵都得到發展,成為有社會主義覺悟的有文化的勞動者”,就是針對1957年國內和國際形勢提出的。當時國內和國際上有一股否定社會主義、否定馬克思主義的思潮,所以毛澤東同誌提出,沒有正確的政治觀點,就等於沒有靈魂,要培養學生有社會主義覺悟。針對當時中學畢業生大多不能上大學,但又不願意從事體力勞動的狀況,國家提出要破除讀書做官的舊觀念,要培養有文化的勞動者。我們應該結合當時的形勢來全麵理解這個方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