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觀是人們對教與學關係的基本認識。魏斯和達琳·哈蒙德把人們對教學的認識歸納為四種:即教學是一種勞動(1abor),教學是一種工藝(craft),教學是一種專業(profession),教學是一種藝術(art)。如果把教學看成是一種勞動,教師的工作就是按照預先設定好的程序和常規進行,是一種程序性工作;如果把教學看作是一種工藝,並假設教學的實施有些具體的技術,意味著教學需要一係列特殊的技術和知識,以及如何運用這些技術的知識;如果把教學看作是一種專業,教師就不僅需要具備一係列的技能,而且還要有判斷這些技能的經驗;如果把教學看作是一種藝術,教學的技術程序就是個性化的,教學情境就是無法預測的,它經常要求教師做出與固定原則和技術有所偏離的獨立判斷。[5]可見,從不同的角度去看待教學,就會得出不同的結論。而在浩如煙海的文獻中,古今中外的教育家也都提出了自己的教學觀點。
瑞士心理學家皮亞傑最主要的學生美國哈佛大學教授愛莉諾·達克沃斯認為:“課堂教學必須基於每一個學生的獨特性之上,而學生的獨特性集中體現在每一個學生的獨特性中,教學的目的就是幫助學生在原有觀念的基礎上產生新的、更精彩的觀念”。愛莉諾·達克沃斯對教學的這一表述至少有這樣兩層含義:其一,教學活動的目的是讓兒童產生精彩觀念,這裏的精彩觀念正是兒童智力的核心,教學是為了培養和發展學生的創新素養,這是實現課堂卓越的標誌;其二,教學“必須基於每一個學生的獨特性之上”,這是實現課堂卓越的條件。誇美紐斯說:“找出一種教育方法,使教師少教,學生多學。”我認為,這其實就是學本立場的教學觀。
學本立場的教學觀強**學既不是師本的教學,也不是短期行為的、考本的教學,而是促進學生主動學習和充分發展的教學。教學就是在教師的支持下,激起、強化、優化學生自主學習和充分發展的過程。教學最大的資源是學生本身,隻有當他們的潛能真正被充分激發,學習效率才可能真正提高。所謂的有效教學,就是“教”有效、“學”有效。“教”有效就是“以學定教”、“少教多學”、“先學後教”,最終實現“不教而教”;“學”有效就是學生以自主、合作、探究為主要學習方式進行學習,有效達成知識與能力、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的三維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