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入學機會的獲得被要求建立在個人的能力和學術水平基礎之上,這一點已被世界公認。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反對教育歧視公約》“使高等教育根據個人成績對一切人平等開放”的規定以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高等教育應根據成績,以一切適當方法,對一切人平等開放”的規定,《世界人權宣言》“……高等教育應根據成績而對一切人平等開放”“任何人不得因其種族、性別、語言、宗教,也不得因其經濟、文化或社會差別或身體殘疾而被拒絕接受高等教育”的規定都對此進行了清晰的說明。由於這一標準取代了世襲製導致的特殊階層對教育的壟斷,實現了教育機會向所有有能力者開放,被看作社會文明進步的標誌。然而,圍繞著這一標準本身以及由於這一標準導致的後果,卻引發了各國理論研究和政策實踐的重大分歧,其部分原因是由於人們對這一分配機製認識的深入,更重要的原因是人們對政府角色本身認識的差異。本書試圖以入學標準為切入點,對經濟新自由主義的不幹預說,政治新自由主義的幹預說以及馬克思主義的社會重構說等三類主張進行梳理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