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高等教育入學機會分配中的政府角色研究

二、作為高等教育入學機會供給者的政府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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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高等教育入學機會的供給者包含兩個層麵的問題:其一是誰來供給,主要涉及高等教育由誰舉辦的問題;其二,供給了什麽,主要涉及高等教育的類型和層次結構。自新中國成立以來到20世紀90年代初期,政府一直壟斷著高等教育的供給。高等教育由政府投資、政府辦學、政府管理,其間雖有幾次調整,但主要調整的是中央與地方、中央各個部門之間的關係。即辦學主體隻是從中央或者劃轉地方政府,或者從一個部門劃轉到其他部門。所謂“以省為主的三級辦學”格局,在總體上,仍然沒有跳出國家(政府)辦學的模式。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後,隨著政治、經濟體製改革的逐步深入,高等教育由政府“獨家經營”的局麵被逐步打破,市場的介入,高等學校自主權的複興對現行的公共教育體製構成了極大的挑戰。一種新的管理和辦學體製在“教育產業化”[1]的爭論中浮出水麵,在高等教育大眾化的過程中初見雛形,即學校出現市場化運作的若幹形式。除了民辦高等教育之外,公立學校同樣也開始了市場化的運作模式,如二級學院(獨立學院)的興辦、公立學校的轉製等。[2]

辦學主體的分化,即從中央政府辦學到以省為主,三級辦學,從政府“獨家經營”到社會力量介入、到教育的供給,新的辦學機製的形成不僅從量上擴大了高等教育的規模,而且其提供的教育類型的多樣化也擴大了人們的選擇機會。但市場的介入,必然引發人們對教育公益性的擔憂,其中與高等教育入學機會直接相關的問題就是學費會隨著辦學主體對成本和利潤的追逐而不斷上漲。

另外一個問題是,高等教育層次單一化的問題依然困擾著高等教育的發展,並加劇了高等教育內部質量與規模之間的緊張與衝突。盡管從目前來看,我國公立高等教育體係在政府主導下初步形成了包括“211”院校、“985”院校、地方普通高校、地方專科學校和高職高專院校在內的層次體係。但各個層次自成體係,發展極不均衡。特別是地方專科學校和高職高專院校,自20世紀50年代起就一直發展緩慢。在高校擴招期間,它們也僅僅是在2003年以後才逐步承擔起一半的招生任務。專科院校、高職高專院校的發展關係到高等教育層次結構能否順利搭建的問題。從現實定位來看,它們主要麵臨兩種選擇:其一,立足於現狀。但如果沒有與普通高校建立起有效的銜接的話,難免會在辦學定位上與普通高校形成趨同。其二,實行轉製,進行市場化運作。[3]事實上,高職高專院校下放到省一級政府後,其辦學經費已主要靠收取學費來維持。就當前而言,存在著兩種選擇並存的局麵。高職高專最終將如何定位,高等教育層次結構如何構建,仍然依賴於政府職能的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