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高等教育入學機會分配中的政府角色研究

第二節 衝突與融合——改革開放時期高等教育入學機會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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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等教育規模擴張與辦學管理體製變革

“**”結束後,為了應對工作重心的轉移和現代化建設對人才的迫切需要,政府不斷擴大高等教育規模,但受政治因素的影響,在不同時期表現出較大的起伏。下表勾勒了不同時期高等教育規模擴張的情況。

表5-3 20世紀70年代到目前我國高等教育發展規模與同期主要政治事件比照

續表

在20世紀90年代初期之前,高等教育基本上屬於精英教育,1990年,高等教育毛入學率僅為3.4%,從1999年擴招開始,中國高等教育開始向高等教育大眾化邁進。1999年普通高校招生數比1998年增加了47.4%,2002年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到了15%,2006年達到了22%。從普通高中升學率來看,也從90年代初的27%,增加到2010年的83.3%。見圖5-4。

圖5-4 1949—2010年高等教育毛入學率與普通高中升學率(%)

圖5-5 1996—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年增長率(%)

高等教育規模擴張要求高等教育辦學和管理體製隨之變革,逐步形成了三級辦學,以省為主的辦學管理體製。

“**”之後,為了應對經濟建設對大規模人才的迫切需求,教育領域重提了“兩條腿走路”和“兩個積極性”的辦學方針。在1978年全國教育工作會議上,教育部部長劉西堯提出,高等教育要實行多種學製,在辦好四年或五年製普通高等學校的同時,大力發展兩年和三年製的高等專科學校。同時,大力發展電視、廣播、函授、夜校等業餘學校,在廠礦企業、財貿部門、研究設計機構和農村積極發展業餘教育,使大量的在職幹部、工農兵群眾和上山下鄉知識青年,通過這些途徑達到中專或大學水平。另外,加快建設新的高等學校,做到每個省、市、自治區都建立起各有特點的高等教育體係。1985年《中共中央關於教育體製改革的決定》規定,為了調動各級政府辦學的積極性,實行中央、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心城市三級辦學的體製。中央部門和地方辦的高等學校,要優先滿足主辦部門和地方培養人才的需要,同時要發揮潛力,接受委托,為其他部門和單位培養學生,積極倡導部門、地方之間的聯合辦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