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革命”時期是中國試圖擺脫外來模式(蘇聯模式)影響,建構本土發展策略的開始。其基本特征是強**育為無產階級政治服務,教育與生產勞動相結合,目的在於通過調動一切積極的因素,采取多快好省的方式,實現工農大眾知識化,知識分子勞動化(即又紅又專的勞動者),徹底消除三大差別,最終走向毛澤東所期待的“五七道路”。
強化黨的領導,加強意識形態控製,在這一階段被擺在突出重要的地位。之所以如此,不僅在於它是確定國家和社會發展方向的“舵手”,更在於它能確保所選擇的發展方向不被修改和遮蔽。在“整風”運動和“反右”運動中,那些被認為是影響或企圖改變社會發展方向的思想和做法都是促使黨的領導和控製進一步加強的理由。歐克肖特對政治意識形態所下的定義清楚的體現了這一點:
一種政治意識形態意味著一個抽象的原則,或一套抽象原則,它獨立地被人預先策劃。它預先給參加一個社會安排的活動提供一個明確表述的、有待追求的目的,在這麽做時,它也提供了區分應該鼓勵的欲望和應該壓抑或改變其方向的欲望的手段。[1]
政治控製的後果是國家的力量全麵滲透到社會和個人的一切領域,社會和個人的自主性受到限製並最終完全消失,最後隻剩下一個強大到無所不在的國家權力,即列寧說過的所謂“兵營式的社會主義”。[2]
在加強黨的領導和意識形態控製的同時,在這一時期,國家采取了與新中國成立初期不同的發展策略(見表4-7)。依據蘇聯模式建立起來的高度計劃性的、單一性的管理和辦學體製被打破,分權下放取代了集中管理,辦學主體由單一化走向了多元化,“兩種教育製度”取代了僅有“正規學校”的教育製度,一切積極因素在打破蘇聯模式的過程中被喚起。這就形成了“政治集權”與“行政分權”共存的局麵。托克維爾區分了政治集權和政治分權、行政集權和行政分權兩對概念,政治集權是指國家具有統一的政治意誌,整個國家就像一個單獨的人在行動,它可以隨意把廣大群眾鼓動起來,將自己的全部權力集結和投放在國家想指向的任何目標。而同時行政分權又可以充分調動各方的積極性以貫徹國家的目標。在托克維爾看來,實現國家的繁榮,就需要在政治集權和行政分權之間建立起均衡。甘陽認為,在毛澤東時代,實際體現了中國式的“政治集權”與“行政分權”的統一。即一方麵強調黨的一元化領導和控製;另一方麵又強調行政管理權向地方下放。[3]例如在1958年,國家逐步下放高等教育辦學權,許多原來由中央政府和中央有關部門管理的學校下放地方,同時允許地方辦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