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張政府重構的觀點主要來自馬克思主義者,馬克思主義批判了資本主義法權和“永恒正義”等概念,同時對各類無政府主義和機會主義者所提倡的平均主義思想進行了批判。指出真正解決實現平等正義問題的關鍵在於通過階級鬥爭,通過解放和發展生產力,建立一個無階級的社會,一個沒有剝削的社會,即社會主義社會。[46]
馬克思、恩格斯反對抽象地討論平等、自由以及公平和正義問題。他們甚至拒絕將所謂“平等”或“正義”口號作為自己的理論範疇來使用。阿蘭·桑德洛指出,當恩格斯在他的論文《論住宅問題》中把正義的概念描述為“社會燃素”時,他非常明確地表達了馬克思主義傳統中的一個難題,即貶低關於正義問題之討論的重要性,而且最終消除這種思想。[47]馬克思、恩格斯之所以貶低平等和正義問題的重要性在於他們把其看作一種具有依附性和描述性的意識形態的法權概念,[48]依然限定在資產階級的框框內,沒有觸及資本主義製度本身。正如盧卡奇所言,資產階級用“自由”的名義進行的反對社會等級製度組織的鬥爭在取得勝利的同時,就必然變成一種新的壓迫(即資產階級對無產階級的壓迫),然而資產階級在理論和實踐上總是千方百計地想把階級鬥爭的社會事實從社會意識中抹去。[49]所謂倡導平等權利和永恒正義正是這樣的手段。
在馬克思主義者看來,包含著平等和正義理念的資產階級法權不是抽象的,它們建基於資本主義的物質生產方式之中。物質生活的生產方式製約著整個社會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過程。不是人們的意識決定人們的存在,相反,是人們的社會存在決定人們的意識。宗教、家庭、國家、法、道德、科學、藝術等,都不過是生產的一些特殊的方式,並受生產的普遍規律支配。馬克思在對黑格爾法哲學批判的基礎上得出這樣的結論:法的關係正像國家的形式一樣,既不能從它們本身來理解,也不能從人類精神的一般發展來理解,相反,它們根源於物質的生活關係,這種物質的生活關係的總和,黑格爾稱之為市民社會,而對市民社會的解剖應該到政治經濟學中去尋找。[50]恩格斯在《論住宅問題》中也指出,人們的法權產生於他們的經濟生活條件,但人們往往忘記這一點,不是把它們視為相應經濟關係的反映,而是把它們視為本身包含有自己根據的體係。於是在法學家和盲目相信他們的人們眼中,法權的發展隻在於力求使獲得法律表現的人類生活條件愈益接近於公平理想,即接近於永恒公平。而這個公平卻始終隻是現存經濟關係在其保守方麵或在其革命方麵的觀念化、神聖化的表現。[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