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斷自己的孩子是否屬於學習障礙,不可憑借主觀印象。我們知道,學習落後與學習障礙並非一回事。導致一個人學習成績落後的原因有許多。例如,兒童非常不喜歡聽某位老師的課,會導致他該科目成績不良;當兒童患有抑鬱或神經衰弱時,也會導致學習成績不佳。所以,判斷學習障礙的一個主要方法是排除法。
首先,我們要排除孩子存在智力落後,也就是說,有條件時,應給孩子做一個智力測驗。所謂智商是衡量某一兒童的智力水平是否與自己實際年齡相當的一個指標。它的計算方法是智力年齡除以實際年齡,然後乘以100,即智商=智力年齡/實際年齡×100。所謂智力年齡的水平主要由兒童的一係列智力操作來加以確定。
一般而言,智商分數在70以下可以看做是智力落後,70~90處於落後的邊緣,90~110被認為是正常的範圍,120以上則可被認為是智力出眾的。當家長排除自己的孩子屬於智力落後之後,方可考慮具有學習障礙的問題。在此,我們必須強調的是,智力落後兒童並不是那些智力障礙兒童。許多家長認為,智力落後是指發傻、發呆、六親不認、五穀不辨的人。因此,見到自己的孩子動作靈活、口齒伶俐、會計算、能做家務,便放心地認為自己的孩子絕不會是智力落後。其實,這是一種誤解。衡量兒童智力水平的是一組智力問題的操作,這些操作既有言語方麵的,也有空間方麵的;既有知識上的,也有手的動作上的。所以,會與人交流、運動與走路姿勢不差的兒童,並不意味著在解決上述智力問題時,也是出色的或有能力的。絕大多數智力落後的兒童在涉及言語符號、抽象思維,如類同、言語理解等方麵,出現無能為力。他們解決不了動用判斷、推理、分析、比較等智力能力的問題,隻能解決簡單的問題。由於他們能解決簡單的問題,所以,家長們對他們的智力能力過於樂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