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德育與班級管理

第一節 學校與家庭的協調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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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庭環境的內涵、特征與分類

(一)家庭環境的內涵

俗話說,孩子的第一任老師是父母,孩子的第一所學校是家庭。因此,從德育角度看,家庭的主要職責是讓小孩養成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行為習慣,培養健全的心理品質和獨立的生活能力。家庭環境就是人們在成長過程中所處的以婚姻關係、血緣關係或收養關係為基礎,為共同生活和創造共同的文化而組建的社會生活組織內外的相互關聯的構建及境況。所以家庭環境,從學校德育的層麵上看就是家庭生活影響子女身心發展的各種因素的總稱,是德育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家庭環境外延作用形式上包括顯性教育因素(如家長教育觀念、家庭教育內容、家庭教育方法等)和隱性教育因素(如家長道德文化素質、家庭生活方式、家庭人際關係等)。

(二)家庭環境的特征

家庭環境作為德育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學校相比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表現為基礎性、終身性、不可替代性和潛移默化性四個特征。

1.基礎性

家庭環境的基礎性是指由於家庭與孩子的接觸是最早的,學校德育無法從時間順序上取代家庭德育。每個人從生下來都是生活在以血緣關係為紐帶的家庭環境中,接受著家庭環境的教育。家庭成員不僅教育著孩子的基本生活技能和基本知識,同時長輩所具有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以及道德觀都對孩子產生了基礎性影響。在家庭環境中,權威是以尊重孩子為基礎,以引導為手段,促進孩子自由發展。這種權威不是“控製”“束縛”。家長有著強烈的責任心,引導孩子健康成長,這種權威性是建立在血緣關係基礎上,其基礎性是受到法律保護的,同時也是一種情感依戀。父母對孩子的教育比其他教育更容易被孩子接受,從這個意義上理解,這種權威性是以血緣關係為紐帶的基礎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