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學是教育學科領域裏一門極其重要的理論分支學科。但相對於教育學科的其他基礎理論學科而言,德育學又是一門比較年輕、理論成熟度不是很高的學科。關於德育學的研究對象和學科性質,就我國近20年來出版的多本德育學教材及著作來看,具體稱謂也各不相同,如《德育論》(趙翰章主編)、《德育學》(華中師範大學等六院校合編)、《德育原理》(胡守棻主編)、《德育學原理》(胡厚福著)等,表述也不太一致,甚至還存在著一定的分歧。這些都在相當的程度上涉及德育學作為一門學科的獨特價值、作用與地位,甚至也關係到德育學的科學聲譽和德育理論的發展。因此,對德育學的本體論問題進行探討,具有極其重要的理論意義。
(一)我國德育學著作及教材關於德育學研究對象的表述
任何一門學科都有自己的研究對象和研究範圍,要不然它就不能成為一門科學,或者說,它就沒有存在的價值與理由。在確定德育學研究對象之前,我們很有必要對現行德育學著作及教材關於德育學研究對象的表述做一番回顧與分析。
第一,華中師範大學等六院校合編《德育學》在其“緒論”裏開宗明義地指出:“德育學是研究德育規律的科學。”並在該書第2頁裏再度重申:“總之,德育學研究的對象是德育規律,它包含思想教育、政治教育、道德教育的規律,也包含品德形成規律。”[1]
第二,胡守棻主編《德育原理》在該書的第一章“德育原理的研究對象和任務”裏,通過對德育的內涵與外延的簡短分析後指出:“德育原理就是研究德育的本質,德育在社會現代化中的作用,德育與人的發展的關係,德育的目標、內容、過程以及如何實施德育等問題。”並緊接著概括性地指出:“德育原理也就是研究德育現象及其規律的科學。”[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