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觀當今的學校德育工作方法,大多還是老一套的、死板而又缺乏生氣的“授—受”灌輸式方法。這是與時代的精神格格不入的,嚴重地阻礙了德育內容的展現和學生的內化,造成了德育效果欠佳、作用不明顯的後果。有鑒於此,為了提高德育工作的科學性和實效性,必須進行德育方法的變革和德育方法體係的建構。
(一)對德育方法的反思
我國現行的諸多德育方法層次不一,形式多樣,但其宗旨似乎隻有一個——把社會所要求的品德規範“傳授”給受教育者。這是一種典型的“內容中心模式”,它往往隻限於向學生傳授一套固定的品德規範。隨著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的發展,傳統的價值體係遇到了嚴峻的挑戰,而一時又找不到一種適應時代發展需要的、為大多數人所認同的、相對穩定而又內部協調的價值體係。在這種情況下,在德育目標的價值取向上,依然是僅從社會需要的角度出發,強調德育旨在培養能接受或繼承既定社會秩序和道德規範的個體,以致作為個體的人的價值問題及人格獨立問題沒有得到應有的關注。反映在德育功能上,表現為片麵強調外在功能,而忽視了德育的育人功能。正如有的學者所指出的:“中國自古以來的教育傳統,其主導的一麵是強**育的適應性,我們今人似乎還在繼承並強調這個傳統。”[1]在這種觀念的支配下,德育方法的作用更多地被定位在實現維護整體利益和社會秩序的目的上;教育者隻限於用單一的品德規範體係和道德價值觀去影響受教育者,把某些品德規範的掌握等同於德育的全部。比如,人們常用的“說服教育”、“榜樣示範”、“行為訓練”、“獎勵與懲罰”等方法,基本上都是在進行一種傳授式操作,不同程度地存在著“灌輸”的味道。這種“不顧品德內化規律,否定道德學習主體化,用規範宣講取代心性修養的純外爍過程,成為中國德育的現實的主流特征”。[2]這種強製性與灌輸性的德育方法,片麵強調以整體或社會價值為取向,忽視了作為社會與曆史主人的價值和主體能動作用。它直接導致了兩種消極後果:一是德育效果差,甚至無效。據一項調查表明,有87.4%的學生認為言行不必一致,隻有12.6%的學生認為應該一致。[3]這說明現行的以灌輸為主的方式隻是施教者一廂情願的行為。對於受教育者主體,教育者至多隻能強迫他們做什麽與不做什麽、說什麽與不說什麽,而無法使他們想什麽與不想什麽。它隻能暫時地改變學生的行為,而不能從根本上使之樹立正確的道德觀念。二是德育過程中學生的修身過程處於消極、被動甚至中斷的狀態。長此以往,學生自我教育的主體性和創造精神將會大大受挫,並趨於萎縮甚至消失。學生形成等待“灌裝”的心理和教師“灌進道德洞穴”的教育方法,不僅不能促進反而會限製兒童智能和道德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