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情感、態度與價值觀養成評價——評價什麽?
地理是一門富含情感教育因素的學科,集中體現著熱愛祖國的情感、熱愛家鄉的情感、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熱愛自然環境的情感以及地理審美情趣。地理也是一門對態度培育有特殊優勢的學科,具體表現在對待自然與環境的態度、對待科學的態度等方麵。地理還是一門蘊含豐富價值觀與價值判斷教育因素的學科,在探討國家意識與國家認同、全球相互依存、多元文化、民族與宗教、人口問題、資源問題、環境問題、人與地理環境關係問題等議題時,總要與相應的價值觀相伴隨,而價值正是認知與情意交互作用的結果。
基於對地理學科所蘊含的情感、態度與價值觀因素的分析,《地理課程標準》提出“應著重評價學生:(1)是否具有濃厚的地理學習興趣,是否對地理事物、地理現象具有好奇心;(2)是否積極主動地與同伴配合參與探究活動,是否在探究過程中有發現問題的意識並能大膽質疑;(3)是否善於提出自己的意見,樂於聽取同伴的建議,修正、發展自己的觀點;(4)是否關注地理學與現實生活的密切聯係和地理學的應用價值;(5)是否形成初步的人地協調、因地製宜等地理觀點;(6)是否關心家鄉的環境與發展,關心我國的基本地理國情;(7)是否形成有關環境、資源的保護意識和法製意識以及關心和愛護地理環境的行為習慣等”。
(二)地理情感、態度與價值觀養成評價——如何評價?
教師在對學生情感、態度與價值觀養成情況進行評價時,應著重關注學生在以下方麵的變化和發展:對地理的興趣和好奇心;體會地理學與現實生活的密切關係和地理學的應用價值;對周圍環境和地球上不同自然和人文特征的審美能力以及對社會和自然的責任感;熱愛祖國的情感和行為;關心和愛護人類環境的意識和行為。觀察是評價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的重要方式,要注意觀察學生在日常行為和學習活動中的表現,收集評價信息,為進行有針對性的評價提供依據。那麽,學生的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的養成狀況該如何評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