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初中地理有效學習評價

四、評價地理過程與方法習得的技能與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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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理過程與方法習得評價——評價什麽?

《地理課程標準》中對過程與方法提出了如下目標。

(1)通過各種途徑感知身邊的地理事物和現象,積累豐富的地理表象;初步學會根據收集到的地理信息,通過比較、分析、歸納等思維過程,形成地理概念,歸納地理特征,理解地理規律。

(2)運用已獲得的地理基本概念和地理基本原理,對地理事物和現象進行分析,做出判斷。

(3)具有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善於發現地理問題,收集相關信息,運用有關知識和方法,提出解決問題的設想。

(4)運用適當的方式方法,表達、交流地理學習的體會、想法和成果。

將過程與方法目標和知識與技能目標對比,可以發現:知識與技能強調的是認知的內容與結果;過程與方法則強調認知的思維程序。換句話說,知識與技能重視的是地理概念、地理成因、地理規律、地理特征知識本身,而過程與方法重視的是地理概念的“形成”、地理成因的“分析”、地理規律的“理解”以及地理特征的“歸納”。因此,讓學生體會學習過程,在學習的過程中培養學生的地理思維,培養學生創新意識與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是過程與方法學習的重心。同樣,學生的地理思維能力、創新意識與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也是地理過程與方法習得評價的重中之重。

1.過程習得評價什麽?

地理科學研究過程原指地理學家對客觀地理事物、地理現象、地理規律的探索認識過程。而過程與方法目標中的過程,是對地理學研究的一種“仿真”,強調學生要像地理學家那樣親曆地理科學研究過程,但這個過程又不能與地理學家的研究畫等號,它更重視學生在探究的過程中,知道自己要學什麽、要做什麽、為什麽要做、如何做。過程與方法目標中的過程,強調讓學生經曆類似於地理科學研究的過程,以獲取地理知識、領悟地理學的思想方法、領悟地理學家研究地理環境所用的方法和進行的各種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