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理技能習得評價——評價什麽?
在《地理課程標準》中,知識與技能目標第四條指出,“掌握閱讀和使用地球儀、地圖的基本技能;掌握獲取地理信息並利用文字、圖像等形式表達地理信息的基本技能;掌握簡單的地理觀測、地理實驗、地理調查等技能”。因此,在進行學生地理技能習得評價時,應從地理的讀圖技能、地理信息技能、地理操作技能這三個維度進行評價。這三個維度的技能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交織、相互疊加的。[11]
地理的讀圖技能,在初中階段主要包括閱讀和使用地圖、地球儀的基本技能。初中階段地理讀圖技能培養應達到如下目標:能用地球儀演示地球自轉和公轉;能運用地球儀,說出經線與緯線、經度與緯度的劃分;能在地球儀上確定某地點的經緯度;能在地圖上辨別方向,判讀經度和緯度,量算距離;能在等高線地形圖上,識別山峰、山脊、山穀,判讀坡的陡緩,估算海拔與相對高度;能在地形圖上識別五種主要的地形類型;能根據需要選擇常用地圖,查找所需要的地理信息。
地理信息技能,在初中階段主要包括獲取地理信息的技能、整理地理信息的技能、分析地理信息的技能。初中階段地理信息技能培養應達到如下目標:能利用地圖、圖表、圖片圖解和各種信息源(如期刊、報紙、電視、廣播、互聯網等)收集一手信息或二手信息;能通過實地觀測與調查等方式獲得信息資料;能保證地理信息資料的質量(如資料的多樣性、可靠性、全麵性、針對性等);能將地理信息資料恰當歸類;能通過分析地理信息資料得出結論並進行檢驗。
地理操作技能,在初中階段主要包括地理觀測技能、地理實驗技能和地理調查技能。初中階段地理操作技能培養應達到如下目標:能有目的、有計劃地觀察某地理事項;能熟練使用操作各種地理儀器或用具;知道地理測量、地理實驗、地理調查的一般步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