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的意義在於引導和促進學生的發展和完善,地理學習評價應符合這一基本準則。對學生進行地理學習評價,其根本目的是為了促進學生的全麵發展。突出地理學習評價的發展性功能,集中體現“一切為了每一位學生的發展”的教育理念。因此,新一輪地理課程改革不僅在“基本理念”中提出“注重學習過程評價和學習結果評價的結合,重視反映學生發展狀況的過程性評價”,而且在課程“實施建議”中提出“既要關注學習結果,也要關注學習過程,以及情感、態度、行為的變化……定性評價和定量評價相結合,創設一種‘發現閃光點’‘鼓勵自信心’的激勵性評價機製”。從這一評價表述和解讀中,可以認定,新課程倡導發展性學習評價。
發展性學習評價是通過“多元”實現的。多元的評價主體——師生間、生生間互評;多元的評價內容——知識與能力,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多元的評價手段——課堂交流、課後作業、紙筆測試、觀察考查等;多元的評價過程——預設與生成、過程與結果的統一。發展性學習評價的路徑或目標可以具體分解為提升學生地理學習的動力,促進學生的地理能力和情感發展,培養學生自主學習、自我決策的能力,幫助學生成為地理學習的反思者和自我管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