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課程標準》指出,“學習對生活有用的地理”“學習對終身發展有用的地理”[1]。可以說,滿足初中學生多種學習需要不僅是地理新課程標準的基本理念,也是檢驗素質教育質量的標準之一,是“以生為本”教育理念的客觀要求。初中階段的學生正處於求新立異、充滿好奇心的青春時期,他們熱衷於探索諸如地球的起源、海陸變遷等問題,特別是與生活關係密切的地理問題。地理課程能夠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和欲望。隨著初中學生知識經驗的積累和生活空間的擴大,其社會情感比小學生更加豐富,地理課程能夠很好地培養學生對自然、社會、他人的基本態度,提升自我社會責任感[2]。此外,地理學科具有綜合性和區域性,能夠有效培養學生的抽象思維和形象思維能力。地理學科與其他學科之間的交叉、關聯性,可以提高學生相關學科的學習質量。因此,教師必須重視地理學科價值,在教學過程中充分滿足學生對地理學習的需要。
隨著新課程改革的深入推進,單純以考試為評價手段的方式已經無法滿足學生地理學習的需要,更無法實現學生的全麵發展。由於學習背景和學習方式的不同,學生的地理學習質量存在一定差異性。這就要求教師在評價過程中,不僅要關注學生的地理學習結果,更要關注學生的地理學習過程,強化評價的診斷和發展功能,弱化評價的甄別和選拔功能,以激勵學生對地理學科的有效學習。
義務教育階段的地理教學實踐表明,地理教師應學會選用多種評價方法全麵評價學生地理學習的發展變化。地理教師要在地理教學過程中不斷滿足學生地理學習的成就動機,激發學生地理學習的欲望,采取多種方式從不同角度關注學生在學習過程中的質量差異,全麵提升學生個人和群體的地理學習質量,促進學生基本的地理素養的養成,引導學生參與到地理學習過程的評價之中,幫助學生學會從“讓我學”轉變為“我要學”,切實發揮學生的主體地位作用,促進學生的健康成長與全麵發展,以提升地理有效教學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