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沉默的權威:中國基礎教育教研組織

第四節 教研員的角色與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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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殊的教師隊伍

在人類的不同文明中,教師都是曆史上最為古老的職業之一。今天為人們所熟悉的種種職業如會計師、記者、律師、警察等遠遠沒有出現、至少沒有獨立存在之前,教師就已經是相當專門的職業。東西方偉大的哲學家、思想家孔夫子、蘇格拉底等人,如果說到職業身份,大概都得算做是教師。在學校教育高度發達的今天,教師更是成為人數最為龐大的專業隊伍。不過,從教師職業中進一步分化出來的“教研員”,則相當特殊,就目前的了解及能夠搜集到的資料,不僅曆史短暫,且在中國以外全世界絕無僅有。合乎邏輯地推論,這種分化大約相當於教師職業內部更為精致的分工,就如斯密在他被奉為經濟學聖經的《國富論》中開宗明義所指出的:“勞動生產力最大的進步,以及勞動在任何地方的運用中體現的大部分的技能、熟練度和判斷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結果。”[1]人類進步受惠於分工太多,鑒於教學活動的日益規模化,由部分人對其進行專門研究顯然符合所有人的需求。

“從曆史上看,教育行政部門設立教研室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幫助教育行政部門管理基層學校的教學工作,負責一個地區中小學各科教學的業務指導,因此,各地均從中小學教師中抽調了一批教學能力和協調能力強、教學水平比較高的優秀教師到各級教研室做教研員。”[2]教研室對於所在地區教學質量的責任,是由各個學科的教研員分別承擔的。那麽,什麽樣的人有資格擔任教研員這樣的角色呢?

1990年令教研室名至實歸的國家教委文件中,關於教研員資格有以下規定:

“教研室的教學研究人員原則上應按中小學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門類進行配備。”

“教研員要加強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和業務素質,努力使自己達到下列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