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兩個概念的區分
實際上,除了全民教育目標5以外,全民教育目標2和4也涉及了性別平等,旨在追求初等教育和掃盲上的平等。目標5分兩個階段完成,呼籲到2005年實現“性別均等”(Gender Parity),而到2015年實現“性別平等”(Gender Equality)。在很多國家的教育政策中,性別均等和性別平等這兩個概念的邊界模糊,甚至被等同視之,但是,我們必須認識到在各級教育中獲得性別均等並不必然意味著在相應的教育層級上實現了性別平等。
在教育領域,性別均等是實現性別平等的前提。性別均等關注的是男女兒童具有公平的入學和參與教育的機會,但性別平等內涵更寬,包括如學習環境、學習和教學過程、學業成就以及學生個體發展與更廣泛的社會發展之間的關係等問題。教育中性別平等實現的程度隻能通過分析學習環境、學習和教學過程以及學習成就來衡量。[1]性別平等是一個比性別均等更加複雜的概念,也更加難以測量。它要求不隻計算學校裏的男女童個數,還要探索女童和男童在課堂及學校中的體驗的質量,以及他們在教育機構中的成就和他們未來的誌向。[2]對這兩個概念最為直觀的理解是,前者是教育中數量上的平等,後者是實質上(質量上)的平等。
國際上衡量性別均等一般用“性別均等指數”(Gender Parity Index,GPI)來表述。性別均等指數的計算方法為“所在教育層級的女性數量除以男性數量”。性別均等指數(GPI)處於0.97~1.03,意味著實現了性別均等;低於0.97或高於1.03,意味著尚未實現性別均等,低於0.97指向對男童更有利,而高於1.03指向對女童更有利。
二、教育質量的性別維度[3]
教育質量與性別平等密切相關。全民教育目標2和5強調了性別平等和教育質量之間的關係,目標2呼籲女童接受高質量的教育,而目標5強調他們能在基礎教育中獲得好的成就。接受有質量的教育和好的教育成就需要消除阻礙實現性別平等的入學、教學模式和方法方麵的障礙。為了確保學習機會中的性別敏感性,需要高質量的教學。因此,在重點保障校舍、教師和學校設施等基本條件對男女童都安全的同時,還要特別關注教師和學生之間的互動,教師需要確保男童和女童感到安全和受到讚賞,這不僅要他們自己感覺到,還要學生感受到。此外,有質量的教育需要考慮學習者個別的和性別化的需求。這需要在教師層麵解決教育、教學和學習過程中的價值觀和平等問題。還有,需要保證所有旨在促進性別平等所使用的學習材料、課程和方法具有性別敏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