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一帶一路”國家教育發展研究

第三節 各國職前教師教育

字體:16+-

一、各國職前教師教育的年限

在全球各個地區,各種形式的教師教育一直是也將繼續成為教育方麵的重要優先事項。一般而言,工業化國家對中小學教師職前培養的官方要求平均為4年時間,而發展中國家平均需要3年培養時間。如圖6.7所示,泰國的小學、初中和高中教師的職前培養都是5年時間。柬埔寨、老撾和尼泊爾的高中教師職前培養要求也是5年時間。其他的國家,如蒙古、菲律賓、印度尼西亞和尼泊爾的小學和中學教師的職前教育都是4年。越南和老撾的中小學教師職前培養要求是3年。柬埔寨的小學教師職前培養要求隻有兩年時間,但是,柬埔寨新頒布的《教師政策行動計劃》規定,從2020年起,將實行四年製的職前教師培養模式。

圖6.7 部分國家按教師在各教育階段從教所規定的職前教師培訓年限

在斯裏蘭卡,師範生需要完成3年的職前教育項目,其中兩年是在教師培訓學院完成,剩餘一年是在學校中以實習的身份完成。

二、職前教師教育模式和課程

教師的專業發展起始於職前教育,教師職前培養的模式和內容反映了整個國家教師教育體係的核心內容和運行方式。

在印度,其師資培養模式包括兩種:連續性教師培養模式(Consecutive Model)和整合性教師培養模式(Integrated Model)。連續性培養模式是印度中小學教師職前培養的主要形式,目前印度絕大多數師範學校、教育學院和綜合性大學都采取這種模式培養大量的小學、初中和高中教師。

連續性培養模式是指將師範生學習的學術性課程和教師教育課程分開進行。大學非師範專業畢業生在取得第一學士學位或碩士學位後,再集中一年時間學習教師教育課程,取得教育學士或教育碩士學位,即分別獲得初中和高中教師任職資格;而對於小學教師來說,則是完成普通高中教育(10+2年級)後再進行兩年的教師教育項目。印度全國教師教育委員會在1978年頒布《國家教師教育課程框架》,製訂各階段教師培養方案,1988年又進行修訂。具體來說,印度小學階段教師課程培養方案如表6.11所示。在兩年的教師教育項目中,師範生學習教育類的基礎課程(占20%)、教育專業課程(占30%)、教育選修課程(占10%)、教育實習(占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