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機會和教育質量二者有著天然的內在聯係。讓兒童走進學校並留在學校學習,取決於很多因素,其中發揮決定性作用的因素是“教什麽和怎麽教”。一個國家糟糕的教育質量無助於吸引和留住學生,而且也無法幫助學生獲得有意義的學習結果。隨著全民教育運動在世界各國的實施和發展,國際社會對於“教育係統的質量就是教師的質量”已經達成共識。教師是把普通資源轉化為有效的教學和學習過程的最終環節:促進知識的建構,而不是簡單地傳遞信息;提高學生的分析和綜合能力,而不是簡單地死記硬背;確保性別和文化敏感的實踐活動,以及最終提供以學習者為中心的過程(而不是以教師為中心)。教師是學生的楷模,他/她們的基本態度、行為和儀表可能對學生的社會和情感發展產生巨大影響。
2011年國際數學與科學趨勢研究發布了45個國家四年級學生的成績報告,對該報告進行分析發現,教師質量越高,學生成績差的可能性就越小,這在不同的國家中都得到了驗證。例如,在波蘭,相比起那些在教師水平較高的學校上學的學生,在教師水平較低的學校上學的學生取得低於標準分的數學成績的可能性高了25%,取得低於標準分的科學成績的可能性高了34%。在土耳其,這種差距在數學方麵是28%,在科學方麵是30%。因為在土耳其,42%的學校都被認定為教師水平較低,所以教師質量對學生成績的影響可以從很多學生身上看到。[1]
教師素質的重要性特別明顯地表現在決定來自處境不利的社會經濟背景的學生成績水平,有證據表明好的教學所產生的惠益有累積的特性。處境不利的學生在連續幾年內得到有效教師的教導有可能會抵消其學習障礙。[2]因此,縮小來自不同背景的學生之間差距的最有影響力的策略之一是,確保服務處境不利學生的學校有足夠數量的好教師。[3]在田納西增值評估體係中——這種方法通過跟蹤學生在其求學生涯中的進展情況,衡量教師對學生表現的影響——結果顯示,8歲開始上學的學生在標準化考試中位於第50個百分位,在有實力的教師連續授課3年後平均上升到第90個百分位,而第50個百分位的學生在無效教師的授課下平均隻取得第37個百分位的分數。[4]這53個百分點的差異說明了教師效能如何讓學生成績產生巨大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