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等教育的含義和類別
中等教育介於初等教育與高等教育之間,通常包含普通中等教育和職業教育兩類,普通中等教育一般又可分為初級中等教育和高級中等教育,職業教育通常與普通中等教育的高級階段並列。初級中等教育大致可以進一步劃分為綜合教育和個性化發展兩個階段。在一些國家,初級中等教育與小學教育一並屬於基礎教育階段,被納入義務教育範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大多數國家不是義務教育,大體上綜合教育與個性化發展通道並存;也有些國家的中等教育沒有區分成初級和高級階段,是一個連續的教育階段;一些國家中等教育階段的普通教育和職業教育在不同的學校進行,也有些國家的中等教育階段的兩軌教育在同一學校進行,呈現綜合化的發展趨勢。[1]
中等教育包含多種組織形式,大多數類型在“一帶一路”國家中都有體現(見表4.1)。這些國家中等教育階段的學製也不盡相同,各個區域呈現出趨同的特征,國別較多的區域也會有幾種典型學製並行(見表4.2)。不管在哪種組織形式和學製下,中等教育都需要全麵、公平、有質量的發展。《教育2030行動框架》目標中第一條就明確提出,“到2030年,確保所有男女童完成免費、公平、優質的中小學教育,並取得相應有效的學習成果”,強調中等教育公平和質量的發展目標;在第四條中提出,“大幅增加掌握就業、體麵工作和創業所需技能(包括職業技術技能)的青年和成人人數”,注重中等教育等承擔的培養人力資源的社會任務;在第七條中提出,“確保所有學習者掌握促進可持續發展所需知識和技能,具體做法包括開展可持續發展和可持續生活方式、人權和性別平等等方麵的教育,弘揚和平和非暴力文化,提升全球公民意識,以及肯定文化多樣性和文化對可持續發展的貢獻等”,要求中等教育不能單單停留在知識和技能的傳授上,還要培養學生的學習能力、跨文化交流能力以及全球公民意識等,對中等教育的內容和方法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